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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6

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9页

页共1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548号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锋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锋龙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锋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锋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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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锋龙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锋龙股份公司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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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463.92万元,坐扣承销费2,547.1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16.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33.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2.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2,882.7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7,277.77
利息收入净额B2445.28
理财产品收益B31,7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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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B42,298.4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3,876.78
利息收入净额C239.96
理财产品收益C38.97
补充流动资金C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1,154.5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485.24
理财产品收益D3=B3+C31,777.48
补充流动资金D4=B4+C42,298.40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1,692.5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F1+F21,692.54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F11,692.54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F2
差异G=E-F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415.0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4,084.9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52.7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3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1〕1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23,832.1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8,29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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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净额B2128.50
理财产品收益B3594.87
补充流动资金B45,004.88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202.65
利息收入净额C245.98
理财产品收益C3264.46
补充流动资金C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9,495.3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174.48
理财产品收益D3=B3+C3859.33
补充流动资金D4=B4+C45,004.8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D3-D410,365.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F1+F210,365.78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F12,365.78
购买理财产品余额F28,000.00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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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1日,由于公司将“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2020年11月5日,因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6月24日,因“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注销了在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结余资金合计22,983,957.97元划转至自有资金户。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692.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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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4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同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另外,由于公司已将5,0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2021年6月22日,公司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来源
交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注1]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9405620001880001217516,913,964.7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注1]40397423562011,482.95
40524548499920,002,543.1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中国银行嘉善姚庄支行[注2]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3584790124143,655,238.29
合计40,583,229.10

[注1]2024年1月18日,公司注销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用于“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294056200018800012175),结余资金合计16,933,118.30元已划转至自有资金户。2024年1月19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用于“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03974235620),结余资金合计11,454.80元已划转至自有资金户

[注2]参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银行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姚庄支行之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公司2023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不超过0.3亿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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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协议方产品名称产品期限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787号2023/9/15-2024/3/1330,000,000.00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储金1号305期】收益凭证2023/9/26-2024/3/2610,000,000.00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储金1号309期】收益凭证2023/10/25-2024/4/2310,000,000.0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761期收益凭证产品2023/11/7-2024/2/530,000,000.00
小计80,0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而间接促进经济效益持续提升。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详见三(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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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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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882.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76.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154.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151.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1.84%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3,987.653,987.651,011.534,451.74111.64%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12,371.1912,371.192,865.2512,218.9298.77%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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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6,523.936,523.934,483.8968.73%2021年4月30日160.63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2,882.7722,882.773,876.7821,154.55
合计22,882.7722,882.773,876.7821,154.5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公司主要面向的商用车市场需求整体处在谷底,虽有恢复,但与2020年的峰值相比,回落较大,因而项目效益未达到预计水平。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产生效益。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5号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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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新建项目。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土地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3.“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实施变更为在改建后的现有厂房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236.2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1.“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298.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项目实施出现结余的原因:(1)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确保投资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合理配置资源,积极推进落实采购降本,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使用了部分自有资金投入了该募投项目。(3)公司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1,692.5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项目实施出现结余的原因:(1)公司根据前期与施工方及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签订的协议,存在部分尾款及质保金尚未支付,须达到约定的条件及时间后再进行兑付,后续募投项目所需要的剩余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2)公司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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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92.54万元,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将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入自有资金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2024年1月18日,公司注销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用于“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94056200018800012175),结余资金合计16,933,118.30元已划转至自有资金户。2024年1月19日,公司注销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用于“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03974235620),结余资金合计11,454.80元已划转至自有资金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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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987.651,011.534,451.74111.64%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12,371.192,865.2512,218.9298.77%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6,523.934,483.8968.73%2021年4月30日160.63
合计22,882.773,876.7821,154.5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考虑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工业用地有着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有利于公司引进研发相关人才,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5号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将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考虑到购置土地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将达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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块优势,根据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和进度研究后,公司预计需要将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21年4月30日推迟至2022年4月30日。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2020年7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实际执行过程中受相关建设方案与设计方案持续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展较预期有所延后,根据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审慎原则,公司预计需要将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22年4月30日推迟至2023年4月30日。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2022年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施工条件,2022年度适宜施工时间较预期缩短,同时工程材料供应不足、运输受限,入场时间延期,公司部分生产工艺流程设计的持续改进导致建设方案改动,故项目整体进展较预期有所延后。根据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公司预计需要将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完成时间由2023年4月30日推迟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本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91.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3.“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公司通过优化产线整合、合理规划区位、改造现有厂房达到募投项目要求,将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改建现有厂房,并在改建后的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0年4月30日调整到2021年4月30日。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已经2019年1月2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完成时间的延期已经公司2019年12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90.8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尚未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公司主要面向的商用车市场需求整体处在谷底,虽有恢复,但与2020年的峰值相比,回落较大,因而项目效益未达到预计水平。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600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暂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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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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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832.1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02.6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495.3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25万套液压零部件项目18,832.1618,832.161,202.659,495.3250.42%2025年1月31日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5,000.00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3,832.1623,832.161,202.6514,495.32
合计23,832.1623,832.161,202.6514,495.3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325万套液压零部件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系工程较大,并且受手续办理、工程材料运输受限等原因影响导致延期,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锋龙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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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经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09.5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公司已按照《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将5,000.00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相关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办理了销户手续,并将结余利息48,774.34元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365.78万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2,365.7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8,000.00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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