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黄韵涛、李军印、巢志雄、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1年4月2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40)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