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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航空: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1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年02月06日,汪辉文先生辞去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02月0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3%以上的股东深圳市成德永盛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孙超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4年0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孙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孙超先生的任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次补选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2月2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孙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03月。2007年07月至2017年06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历任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客户经理、工商银行水贝支行行长等职务;2017年09月加入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及投融资;2019年起任深圳市粤豪珠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孙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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