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夏航空新办公楼52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宗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培训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航空教育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与华夏云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就CCAR-142部培训相关事宜签署《培训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培训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