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德赛西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以上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TAN CHOON LIM先生、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高大鹏先生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6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TAN CHOON LIM先生、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高大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独立董事备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通过对熊明良先生、罗中良先生、徐焕茹先生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上述3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提名熊明良先生、罗中良先生、徐焕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确定,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春歌梅 涛曾学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