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川恒股份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5号)核准,川恒股份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20万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0年10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0,762.60万股变更为48,762.80万股。
2、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0年10月,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根据激励对象实际认购情况,预留权益实际授予79.50万股,2020年12月完成授予登记并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8,762.80万股变更为48,842.30万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总额为48,842.3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8,46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21%;高管锁定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2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33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75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认购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投资者均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即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本次认购的川恒股份股票,也不由川恒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做的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04月1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数量为8,000.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797%。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票的股东数为15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08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序号 | 认购对象 | 认购对象所持限售股票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640,000 | 20,640,000 | |
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750,000 | 12,750,000 | |
3 | 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270,000 | 10,270,000 | |
4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430,000 | 4,430,000 | |
5 |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200,000 | 4,200,000 | |
6 | 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4,180,000 | 4,180,000 | |
7 |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912,000 | 3,912,000 | |
8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610,000 | 2,610,000 | |
9 | 夏世勇 | 2,580,000 | 2,580,000 | |
10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80,000 | 2,580,000 | |
11 | 川江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 | 2,500,000 | |
12 |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50,000 | 2,450,000 | |
13 | 曹乐武 | 2,300,000 | 2,300,000 | |
14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300,000 | 2,300,000 | |
1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00,000 | 2,300,000 | |
合计 | 80,002,000 | 80,002,000 |
5、上述股东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
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余志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