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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隆雅图: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3年2月22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额的议案》;

3、《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4、《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8、《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年6月1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3年7月31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

(七)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3年8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八)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3年10月23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九)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3年10月3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十)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3年11月22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仅限于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需

要,其决策程序合法、薪酬制定符合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提供担保的情况,担保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提供的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规范,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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