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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868证券简称:绿康生化公告编号:2021-062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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