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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大华事务所)(1)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年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141人。

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488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61,034.29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二、执业记录

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第:于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5家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华:于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3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5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志刚:于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超过9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第、王华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志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大华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大华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大华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

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大华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华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的减值成本核算、存货的减值等。大华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大华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大华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对其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公司信息予以保密。同时,大华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认为大华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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