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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现场工作,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卢绍锋,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明诚致慧(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合伙人。2020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 在履职中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履职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查阅分析、审慎判断、提醒相关注意事项,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任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7任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2
亲自出席次数7列席次数2
委托次数0委托次数0
缺席次数0缺席次数0

(二)对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的跟踪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含重点关注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1、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2023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2023年4月21日1、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8日1、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441122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参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沟通了解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及会计师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等,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本人作为战略与ESG发展委员会成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等提出相应的建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报告期内,在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建议公司内部审计人员持续加强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专程现场沟通提醒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审计相关工作要求规范审计,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本人通过列席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此外,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在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现场考察交流、听取汇报、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研读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公司的相关经营决策情况及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等情况。本人还充分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交流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4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3、未有提议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5、公司在官网开通了独立董事专用联系邮箱:dulidongshi@txdkj.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卢绍锋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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