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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达: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由独立董事卢绍锋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向锐、任达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部为现金分红,分红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制定的,相关审议、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查,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合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讨论,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深圳大华国际”)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认真阅读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现发表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卢绍锋、向锐、任达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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