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1】第0479号
目 录
内 容 | 页 次 |
鉴证报告 | 1-2 |
附件: | |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8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电话:(86-10)68360123传真:(86-10)68360123-3000邮编:100044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21】0479号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上述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4元,共计募集资金33,318.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200.00万元(包含进项税额124.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118.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18.00万元(包含进项税额68.0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900.00万元,其中:计入股本2,7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392.62万元(包含新增股本溢价27,200.00万元和上述相关费用增值税进项额16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70号)。
(二)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0年度 |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4,611,668.18 |
加:本期募集资金净额 | |
减: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19,856,022.55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2,020.10 |
减:募投项目置换的金额 | |
减:募投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
减:募投项目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54,844,876.60 |
减:募投项目购买理财的金额 |
项目 | 2020年度 |
减:置换的上市费用 | |
加:募投项目收到购买理财金额 | |
加:收到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
加: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 | 91,251.07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理财收益 |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与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华润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所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 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751068299384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2017年2月已销户,原三方协议失效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3010122001421359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2017年9月已销户,四方协议失效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存储方式 | 备 注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805880100033875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2018年8月已销户,四方协议失效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166668888818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756270884638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 | 760168439435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 610816889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已销户 | |
合计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银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清零,全部办理了注销手续。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润城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宝安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施工许可证申请工作较早开始,但直到2018年8月才取得。
2、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主要由于为构建内部支撑体系、引入优秀的营销人员、以及匹配在国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的研发进度计划而延缓建设。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86.6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号)。
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 | 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1 |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 | 14,228.00 | 14,118.00 | 3,993.33 | 3,993.33 |
2 | 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 | 9,842.00 | 9,842.00 | 2,843.21 | 2,843.21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60.00 | 3,860.00 | 450.09 | 450.09 |
4 |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80.00 | 2,080.00 | ||
合计 | 30,010.00 | 29,900.00 | 7,286.63 | 7,286.63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9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5.6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713.4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视频监控录像设备建设项目 | 否 | 14,118.00 | 14,118.00 | 810.06 | 11,921.00 | 84.44 | 2020年6月30日 | 1,715.56 | 是 | 否 | |
数字监控摄像机建设项目 | 否 | 9,842.00 | 9,842.00 | 719.45 | 8,702.41 | 88.42 | 2020年6月30日 | 3,060.57 | 是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860.00 | 3,860.00 | 456.09 | 3,406.86 | 88.26 | 2020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080.00 | 2,080.00 | 1,683.18 | 80.92 | 2020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900.00 | 29,900.00 | 1,985.60 | 25,713.45 | 4,776.1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 | 29,900.00 | 29,900.00 | 1,985.60 | 25,713.45 | - | - | 4,776.1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使本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7年1月10日止,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7,286.63万元。2017年1月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截至 2017年1月10日止的自筹资金投入7,286.63 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投资项目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资金利息)5,923.22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对于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将继续支付。截止2020年6月30日,上述款项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