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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擎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本人作为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无任何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2023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擎999002

二、发表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确认意见或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事前确认意见独立意见
2023年3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 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自有资金的事项--同意
2023年4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确认同意
1.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事项 2.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3.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 4. 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事项 5.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6.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7.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 8.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事项 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事项--同意
2023年7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确认同意
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3.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事项--
2023年8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 2. 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同意
2023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2.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
2023年9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 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2.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 3.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 4.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 5.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同意

以上事项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自上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使公司遵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3、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始终坚持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注重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在现场调查方面所作的工作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以及进行专项调查等形式调查和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报告,实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战略规划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知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发挥。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自身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期内本人忠实勤勉履责,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重大决策,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有效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的支持,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擎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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