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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ZA90445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50,366.7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15,036.6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43,336,880.35元,本期已分配利润61,972,672.32元,本年度末未分配的利润312,999,538.10元。

考虑到未来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根据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考虑分红,为简化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和行业形势,为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裕,经审慎研究,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近年来,由于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需确保充足的资金储备用于保障公司转型发展的资本投入及支持业务的持续增长和市场扩张。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还建立健全了多渠道的投资者沟通机制,中小股东可通过投资者热线、对外邮箱、互动易平台提问等多种方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规划,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质量,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六、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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