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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中精密”)董事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697号”文核准,凯中精密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416,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416,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7,5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408,50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257,400.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4,242,599.31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8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8月3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18]18501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848.75万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108.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3,979.92万元,其中:3,956.1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23.8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本公司按《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年8月13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连同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0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8月22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21日,公司及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因此,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6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6月29日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和2023年9月26日注销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443066065013000809651-166,365.98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770575865091-71,810.51活期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790130827404,242,599.31-2023年销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73070122000093955--2023年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755917922710503--2022年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4000032529201478694--2020年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56270753795--2020年销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小计404,242,599.31238,176.49
合 计404,242,599.31238,176.49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424.26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08.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848.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报告期内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16,139.2616,139.261,436.9116,530.18102.42%2022年12月3,312.98否 (注1)
2.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14,018.0014,018.001,667.4910,043.8671.65%2024年12月(注2)3,318.45
3.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5,268.005,268.000.005,272.14100.08%2021 年 12月1,941.85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4,999.004,999.004.275,002.57100.07%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424.2640,424.263,108.6736,848.75-8,573.2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注1:报告期,公司通过工艺流程、生产排程优化等措施有效降本,2023年下半年,公司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目实现效益为2,740.38万元,未来公司将持续改善,不断提升本项目效益。
注2: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公司2023年已完成换向器河源新生产基地搬迁和产线布局,公司新型工业化智能制造技改技术取得突破,更新升级了换向器生产线自动化智能化技改方案,以进一步优化工艺、提升效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推广实施升级后的技改方案,因此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中沃特”),实施地点为德国罗伊特林根市艾尔文塞茨大街 10 号。尽管本项目符合国家对外投资政策,投资汇出境外不存在重大障碍,但对外投资涉及的各项手续审批时间较长,目前尚未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手续。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市场快速增长,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产后生产成本,公司拟增加实施主体母公司凯中精密,同时增加实施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公司拟通过凯中精密、凯中沃特在中国、德国分工协作实施本项目,由凯中精密在国内生产,凯中沃特在德国包装并销往海外市场,凯中精密和凯中沃特发挥各自在研发、生产、销售方面的优势,降低项目实施风险、提升经济效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 1 号。因公司换向器部分产能搬迁至全资子公司河源市凯中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凯中”),为配套实施换向器生产线技术改造,公司拟增加河源凯中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纬三路 9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485.9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952号《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程序,使用募集资金6,485.93万元置换了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8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凯中沃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1,00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8月24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人民币3,612.45万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4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28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0月25日)。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人民币2,328.00万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71.9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956.10万元,将在2024年10月25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3,979.92万元,其中:3,956.1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余23.8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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