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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74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在鸿隆世纪广场A座五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庄重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顺德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以下简称“IDC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广东顺德宽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原科技”)向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以下简称“顺德农商行”)申请4.96亿元贷款,最终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公司拟以深圳市中装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云科技”)100%的股权、中装云科技拟以宽原科技60%的股权、宽原科技拟以所拥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甘蔗场德胜电厂内的IDC项目所产生或将要产生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机柜租金、带宽收入、维护费等)、IDC项目所购设备作为抵质押物为本次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7.44亿元。

公司与顺德农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抵质押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质押向银行申请建设大数据中心项目贷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置换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 009340号),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7月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B座四楼公司牡丹厅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 009340号);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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