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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凯莱英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智欣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相关违法、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家聪先生的履历资料,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监事会认为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H股发行后适用的<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后适用)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规则的制定符合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本次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

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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