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崇达技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技术”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崇达技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结论如下:

一、募集资金相关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债”)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崇达转债”,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8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

848.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8.00万元)1,016.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984.00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90003号验证报告。“崇达转债”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崇达技术总部运营及研发中心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41,785.0928,000.00
2超大规格印制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大连崇达电路有限公司20,000.0020,000.00
3高多层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21,939.112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12,000.00
合计95,724.2080,000.00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崇达转2”)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4亿元“崇达转2”,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14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承销和保荐费用1400.00万元,以及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42.14万元)1,642.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57.86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当天出具了天健验【2020】7-106号验证报告。“崇达转2”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新建电路板项目(一期)珠海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136,641.5110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40,000.00
合计176,641.51140,000.00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年1月13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12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20-070、2020-090)。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崇达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72,416,392.55元,加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3,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15,416,392.55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26.9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崇达转2”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8,901,251.95元,加上购买理财产品790,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98,901,251.95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7.06%。

二、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截至2021年4月7日,公司将已使用的1.6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崇达转债”募集资金1.5亿元和“崇达转2”募集资金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及保障措施

1、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公开发行的“崇达转债”和“崇达转2”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因此会存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若公司使用

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522.5万元。

3、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承诺与保障措施

(1)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果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如形成流动资金缺口将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行解决;

(3)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的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6)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对外投资给公司资金需求带来一定的压力,所需的日常经营资金明显增加,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 刘能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