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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04 月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连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吉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吉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3,155,907.63            76,279,202.89                       6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628,666.31            13,047,953.38                       3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558,696.35            11,610,991.88                       16.7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495,584.18           -19,251,483.81                      -136.3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04                    0.2175                       1.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04                    0.2175                       1.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7%                    3.03%                        -1.06%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028,008,813.20         1,018,744,696.38                        0.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903,560,718.67           885,932,052.36                        1.9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68,842.31 处置报废固定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主要系收到惠州市政府、博罗县
                                                                      5,43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政府上市奖励资金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0,355.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30,832.66
合计                                                                  4,069,969.9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77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连军           境内自然人          47.86%         38,288,700        38,288,700
广东省科技创业
                 国有法人            15.00%         12,000,000        12,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海灿阳
投资发展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6,000,000         6,000,000
司
吴尚立           境内自然人           2.02%          1,616,800         1,616,800
陈伟强           境内自然人           0.79%           631,200
王红侠           境内自然人           0.57%           454,700
王宏宇           境内自然人           0.54%           433,000           433,000
陈佶             境内自然人           0.32%           256,100
王清强           境内自然人           0.32%           252,400
何元杰           境内自然人           0.31%           245,000           245,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陈伟强                                                                  631,200 人民币普通股             631,200
王红侠                                                                  454,700 人民币普通股             454,700
陈佶                                                                    256,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100
王清强                                                                  252,4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400
盛力                                                                    198,233 人民币普通股             198,233
沈伟建                                                                  189,8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800
福建省宽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000
宽客 4 号私募投资基金
付玉珍                                                                  159,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9,000
张健                                                                    125,3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0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王秀京                                                                 120,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不适用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说明
货币资金                   130,050,729.10     210,692,380.51       -38.27%   主要是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预付账款                    22,731,560.61       8,034,978.19       182.91%   主要是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6,085,907.29         586,232.61       938.14%   主要是河北本期工程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898,000.00          185,796.00       383.33%   主要是本期支付购车订金所致
应付账款                    40,423,343.78      23,404,836.38       72.71%    主要是本期采购原材料金额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3,615,505.86       6,231,754.72       -41.98%   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去年的奖金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变动幅度                   说明
营业收入                 123,155,907.63      76,279,202.89         61.45%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                 91,511,148.65       48,197,947.70         89.87%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税费                    848,017.37         493,073.48          71.99%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                 -3,576,863.37         346,465.41         -1132.39% 主要是本期新增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2,794,911.70         -665,217.63         520.15%   主要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5,601,577.07        2,419,431.46         131.52%   主要是收到惠州市政府、博罗县政府上市
                                                                             奖励资金所致
利润总额                 20,891,211.97       15,460,222.48         35.13%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所得税                    3,262,545.66        2,412,269.10         35.25%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净利润                   17,628,666.31       13,047,953.38         35.11%    主要是本期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年同期发生额       变动幅度                   说明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         7,797,729.57       2,791,310.01       179.36%   主要是收到惠州市政府、博罗县政府上市
的现金                                                                       奖励资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71,043,237.37      26,757,181.56       165.51%   主要是本期采购原材料金额增加所致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05,000.00           41,310.00       396.25%   主要是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收款增加所致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264,512,720.55                    -     100.00%   主要是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转入所致
有关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8,063,787.78       2,696,180.30       199.08%   主要是本期购买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       291,800,000.00                    -     100.00%   主要是本期有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有关的现金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9,051,723.80      -100.00%   主要是本期没有要偿还的银行贷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           87,122.84       -100.00%   主要是本期没有要偿还的银行贷款利息
息支付的现金                                                                    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股份限售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36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广东省科技
               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深
               圳市富海灿
               阳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吴尚立;王
首次公开发
               宏宇;何元
行或再融资
               杰;王晨清;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时所作承诺                  股份限售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杨呈建;姚               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12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弘辉;黄海               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燕;朱吉汉;
               庞军峰;王
               富斌;刘国
               栋;潘成;韩
               强;马湘义;
               张海玲;翟
               冲;魏建平;
               杜秀良;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广联;许军
辉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股份限售                                                  2019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4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2、承诺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行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股份的,转让价格
                        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股
何元杰;韩               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强;王富斌;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股份限售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王晨清;姚               价低于发行价,所持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24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弘辉;朱吉               2、承诺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
汉                      行承诺。如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
                        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何元杰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韩强每年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何元杰离职后半年内,
             股份限售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韩强                    韩强不转让所持有发行人股份;自何元杰申报离职之            长期
             承诺                                                      月 23 日             中
                        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韩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
                        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在所持发行
             股份减持 人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的股票 2019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长期
             承诺       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 月 23 日               中
                        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
                        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
                        以公告。
                        \"1、如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所持股份的,将
                        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
广东省科技
             股份减持 行人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创业投资有                                                                        长期
             承诺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公司减 月 23 日              中
限公司
                        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本公司在所持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
                        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
                        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
                        表每股净资产的 100%。4、本公司拟进行减持的,
                        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
                        关规定办理。\"
                        \"1、在十二个月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四十个月内,本企
                        业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按照届时市场价格或者
                        大宗交易双方确定的价格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2、本企业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
                        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予以公
深圳市富海              告;或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
             股份减持                                                      2017 年 08             正常履行
灿阳投资发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3、本企业承诺:在本                   40 个月
             承诺                                                          月 23 日               中
展有限公司              企业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
                        见》及《深交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
                        份转让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5、如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自
                        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
                        予的监管措施。\"
刘连军;陈
                        自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在中国境内外的任何地区,
海鹏;陈环;
                        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
崔承宇;何
             关于同业 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
元杰;姚弘
             竞争、关 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辉;吴尚立;
             联交易、 的业务;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发行人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赵利华;黎                                                                               长期
             资金占用 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产品的业务或活 月 23 日                       中
柏其;刘宁
             方面的承 动,并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
湘;王富斌;
             诺         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立即通知发行
章君;朱吉
                        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不制定与发行
汉;孙振平;
                        人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经营发展规划。
张小富
                        在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
                        可能减少和规范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
             关于同业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
             竞争、关
                        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
             联交易、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                  长期
             资金占用                                                   月 23 日                  中
                        他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
             方面的承
                        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诺
                        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
                        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等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要求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
                        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东红
                        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
                        的预案》,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1、预案的触发条件
                        和停止条件(1)预案有效期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执行。
                        (2)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在本预案有效期内,
                        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公司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息的,则相关指标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处理,下同),则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3)启动
                        和停止程序①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具体
                        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②在稳定股价
                        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
                        施。③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触发
                        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
广东红墙新              施。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
             IPO 稳定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材料股份有              施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                 36 个月
             股价承诺                                                     月 23 日               中
限公司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
                        度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
                        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
                        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②要求控股
                        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
                        增持的金额和期间。③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
                        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实施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
                        价。④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
                        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方式。(2)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①当触发股价稳定措
                        施的启动条件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
                        定股价的预案。②控股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
                        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仍符合上市条件:A.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
                        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
                        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票。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
                        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
                        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5%。B.除因
                        继承、被强制执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
                        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
                        定股价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除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
                        回购其持有的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3、其他事项
                        (1)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
                        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
                        施期间内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或相关职务变
                        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本预案的稳定股价措施。
                        (2)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遵守并履行本预
                        案中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责任和义
                        务。\"
                        \"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
                        价的措施①当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控股
                        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配合并保
刘连军;陈               证公司按照要求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②控股
海鹏;陈环;              股东、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崔承宇;何               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
元杰;黎柏               方案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
其;刘宁湘;              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股
             IPO 稳定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孙振平;王               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上市条                 36 个月
             股价承诺                                                     月 23 日               中
富斌;吴尚               件:A.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
立;姚弘辉;              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
张小富;章               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增
君;赵利华;              持股票的总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
朱吉汉                  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
                        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15%。B.除因继承、被强制执
                        行或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及
                        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公司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C.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照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同时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被回购股份持有人
                        支付其持有被回购股份期间对应的资金利息。本公司
                        将在有关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发生回购情形之日起
                        三十日内,由董事会制定并公告回购计划,并提交本
广东红墙新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材料股份有 其他承诺 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如本                    长期
                                                                         月 23 日            中
限公司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
                        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本公司若违反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过程
                        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
                        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敦促发行人依法制
                        定回购计划,并敦促发行人按照回购计划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
                        能履行其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
                        的,刘连军承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如发行人招
                        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赔偿责
                        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
                        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其他承诺                                                                 长期
                        市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 月 23 日                中
                        施: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2、若本人违反承诺减持所持股份的,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十个交易
                        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
                        延长届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的锁定期三个月;3、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
                        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
                        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刘连军;陈               人将在赔偿责任确定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赔偿投资
海鹏;陈环;              者损失,但是其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等
崔承宇;何               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元杰;黎柏               包含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
其;刘宁湘;            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孙振平;王    其他承诺 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            长期
                                                                     月 23 日                 中
富斌;吴尚             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承诺人若非因不可抗力原
立;张小富;              因而未能履行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章君;赵利               任一承诺的,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1、在发行人股
华;姚弘辉;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朱吉汉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
                        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履行其任职义务,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并承诺如下:1、承诺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
                        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
                        管理,在承诺人为履行本人职责必须的范围内进行职
                        务消费,并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3、承诺
刘连军;陈
                        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海鹏;陈环;
                        消费活动。4、承诺人将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
崔承宇;何
                        使之更符合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并促使由董
元杰;黎柏                                                                 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其他承诺 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长期
其;孙振平;                                                                月 23 日            中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
吴尚立;赵
                        有)时,承诺人将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利华;张小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后,
富;朱吉汉
                        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
                        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
                        相关要求时,承诺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7、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对公司、股东造
                        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个人责
                        任,包括公开解释或道歉、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管措施等。\"
                        如因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的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2016 年 08              正常履行
刘连军       其他承诺                                                                  长期
                        或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问 月 23 日                 中
                        题须承担损失或遭受罚款的,本人将无条件地足额补
                        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发生的支出或所遭受的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损失,避免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股权激励承
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
               是
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
未履行完毕
的,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成
               不适用
履行的具体
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0.00%    至                        50.00%
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3,412.75   至                       5,119.12
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3,412.75
元)
                                               1、主营业务销量增长,销售收入及利润增加;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2、水泥经销业务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3、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及财政补贴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050,729.10                        210,692,380.5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7,932,309.90                        111,840,502.81
    应收账款                                          292,964,191.53                        231,306,889.69
    预付款项                                           22,731,560.61                          8,034,978.1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2,026,512.56                          2,080,113.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484,054.20                          4,331,258.8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1,814,012.46                         28,075,000.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7,191,081.60                        317,191,081.60
流动资产合计                                          920,194,451.96                        913,552,205.0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6,845,610.47                         80,255,468.85
    在建工程                           6,085,907.29                          586,232.61
    工程物资                             64,232.00                             64,232.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290,592.97                         21,470,743.3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0,018.51                         2,630,018.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898,000.00                           185,796.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7,814,361.24                        105,192,491.33
资产总计                           1,028,008,813.20                     1,018,744,696.3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8,618,475.49                         92,263,788.42
    应付账款                         40,423,343.78                         23,404,836.38
    预收款项                           1,545,987.65                         1,669,952.6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3,615,505.86                         6,231,754.72
    应交税费                           5,793,501.61                         4,691,624.8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626,280.15                         3,725,687.1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23,623,094.54                       131,987,644.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824,999.99                           824,999.9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24,999.99                           824,999.99
负债合计                     124,448,094.53                       132,812,644.0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34,563,736.67                       434,563,736.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30,512,519.57                           30,512,519.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58,484,462.43                          340,855,796.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03,560,718.67                          885,932,052.3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3,560,718.67                          885,932,052.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28,008,813.20                        1,018,744,696.38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吉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吉汉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5,084,975.86                          187,123,857.0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1,648,635.58                           92,036,838.30
    应收账款                                            255,367,640.39                          199,035,053.31
    预付款项                                             18,473,847.17                             5,335,958.87
    应收利息                                               2,026,512.56                            2,080,113.2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0,278,042.67                             4,399,271.90
    存货                                                 22,791,307.28                           21,158,086.1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6,800,000.00                          316,800,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852,470,961.51                          827,969,178.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3,407,104.45                           73,407,104.45
    投资性房地产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33,355,544.19                        34,861,227.61
    在建工程                         1,631,844.06                          522,332.6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9,335,038.85                         9,442,564.7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45,169.86                         2,145,169.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898,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0,772,701.41                       120,378,399.26
资产总计                           973,243,662.92                       948,347,578.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68,618,475.49                        92,263,788.42
    应付账款                        66,258,225.90                        42,906,378.36
    预收款项                         7,507,629.87                         1,633,727.10
    应付职工薪酬                     1,986,233.85                         4,225,361.28
    应交税费                         4,870,097.58                         2,902,483.2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4,032,654.15                        10,274,336.6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3,273,316.84                       154,206,075.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63,273,316.84                             154,206,075.0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0,000,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34,563,736.67                             434,563,736.6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0,512,519.57                           30,512,519.57
    未分配利润                         264,894,089.84                             249,065,246.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9,970,346.08                             794,141,503.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73,243,662.92                             948,347,578.0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23,155,907.63                          76,279,202.89
    其中:营业收入                         123,155,907.63                          76,279,202.8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07,065,498.28                          62,510,548.8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中:营业成本                       91,511,148.65                        48,197,947.7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848,017.37                           493,073.48
             销售费用                     8,456,209.42                         7,649,534.91
             管理费用                     7,032,074.51                         6,488,744.99
             财务费用                    -3,576,863.37                          346,465.41
             资产减值损失                 2,794,911.70                          -665,217.6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090,409.35                        13,768,654.03
    加:营业外收入                        5,601,577.07                         2,419,431.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1,206.34                            14,970.27
    减:营业外支出                         800,774.45                           727,863.0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80,048.65                           712,204.7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891,211.97                        15,460,222.48
    减:所得税费用                        3,262,545.66                         2,412,269.1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628,666.31                        13,047,953.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628,666.31                        13,047,953.38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628,666.31                         13,047,953.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17,628,666.31                         13,047,953.38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204                               0.217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204                               0.217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连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吉汉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吉汉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10,438,185.85                         62,349,899.30
    减:营业成本                                              85,841,479.33                         41,704,637.29
           税金及附加                                           610,113.26                            354,392.0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费用                      6,395,983.98                         5,175,559.90
         管理费用                      4,917,835.59                         4,774,720.98
         财务费用                     -3,570,339.09                          341,900.46
         资产减值损失                  2,315,585.44                        -1,161,851.4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927,527.34                        11,160,540.15
    加:营业外收入                     5,485,432.94                         2,395,945.0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11,206.34                            14,970.27
    减:营业外支出                      790,791.95                           720,278.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680,048.65                           707,971.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8,622,168.33                        12,836,207.0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793,325.25                         1,925,431.0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828,843.08                        10,910,776.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828,843.08                        10,910,776.0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8,030,468.39                         41,814,611.2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797,729.57                          2,791,310.0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828,197.96                         44,605,921.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1,043,237.37                         26,757,181.5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0,241,924.27                         13,672,051.50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9,923,400.49                         10,431,920.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0,115,220.01                         12,996,251.6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323,782.14                         63,857,405.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95,584.18                        -19,251,483.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05,000.00                             41,31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64,512,720.55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717,720.55                            41,31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063,787.78                          2,696,180.3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91,8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863,787.78                          2,696,18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46,067.23                         -2,654,870.3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51,723.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7,122.84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38,846.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8,846.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0,641,651.41                         -31,045,200.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0,692,380.51                         64,896,019.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0,050,729.10                         33,850,819.0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329,871.87                         35,740,867.9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499,136.84                            877,474.3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829,008.71                         36,618,342.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9,482,397.97                         26,004,762.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6,636,459.33                         10,051,184.94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38,811.81                          7,301,408.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156,065.05                         13,769,355.05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613,734.16                         57,126,710.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84,725.45                         -20,508,368.2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05,000.00                             32,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64,512,720.55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4,717,720.55                            32,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171,876.25                           782,336.8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91,8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4,971,876.25                           782,336.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254,155.70                           -750,336.8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051,723.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87,122.8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138,846.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38,846.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038,881.15                        -30,397,551.72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7,123,857.01                         58,727,600.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5,084,975.86                         28,330,048.35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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