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久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提案、出席、议事及表决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会议议案
2020/4/2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6、 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 8、 关于2019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 关于福建省闽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度承诺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13、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4、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4/2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20/5/2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0/6/2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
2020/8/26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10/27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与决议事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均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价格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与要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七)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监事会各项职权,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审核定期报告;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

为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依法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障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