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14,220股予以回购注销;
详细内容见见2021年7月2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陈宇峰先生、李胜宇先生需对已本议案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佛山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佛山华锋碧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1年8月5日下午3:00在本公司召开。《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详细内容见2021年7月2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