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5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曙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重组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理工华创2020年业绩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影响,属于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本次变更系对业绩承诺相关事宜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修订重组交易对方2020年度业绩承诺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