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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承租业务,继续按现有模式将租金计入支出;对其他承租业务,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计提折旧和利息。

公司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同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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