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概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董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17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收购了苏州波发特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特”)100%股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470号),波发特在业绩承诺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募集资金对盈利预测的影响数后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为201,111,339.17元,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99.07%。由于业绩差额不足累计承诺净利润数额的10%,本次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陈宝华、张嘉平应优先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应补偿金额1,888,660.83元,具体业绩补偿方案如下:
补偿义务人 | 分担比例 | 应补偿金额(元) |
陈宝华 | 67.00% | 1,265,402.76 |
张嘉平 | 33.00% | 623,258.07 |
合 计 | 100.00% | 1,888,660.83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002796 |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 公告编号:2021-037 |
二、业绩补偿款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本次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陈宝华的业绩补偿款1,265,402.76元,张嘉平的业绩补偿款623,258.07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陈宝华、张嘉平的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收到的业绩补偿款1,888,660.83元已计入2020年年度报告当期损益。
四、备份文件
1、相关业绩补偿款银行回单。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