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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 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又于2023年5月18日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8日,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31日,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线上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线上会议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次沟通会,对2023年度审计中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已与公司管理层讨论或需要书面沟通的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4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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