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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宝山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彩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彩章,男,1966年8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职于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主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本市场事业部首席律师,2006年8月至今,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兴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科金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换届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4次第四届董事会会议、6次第五届董事会会议)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王彩章40400

2023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列席了1次股东大会。

2023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认真审阅议案,在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任职期内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是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等事项进行了评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要求,任职期内参加了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积极了解和分析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新趋势对公司行业发展的影响,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个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现场走访,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一龙先生及陈文正先生在基于客观、公正的独立判断和以各自专业的角度和丰富的经验,对董事会审议的下列议案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3年1月9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与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代偿确认函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与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代偿确认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向公司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8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3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31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向关联方(邦信资产)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向关联方(宝山鑫)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向关联方(华清博广)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关于向关联方(邦信资产)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关于向关联方(上海东兴)办理欠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7)关于向关联方(宝山鑫)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关于向关联方(华清博广)办理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拟签署银宝山新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独立意见。

4、2023年7月28日,本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本人对公司2023年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证所有披露内容均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本人认真核查与监督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业务发展情况及其它相关事项,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判断。同时积极关注市场动态,持续依法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监督,有效督促了公司规范运作,并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有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本人专业能力,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2023年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保持勤勉、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增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丰富实践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独立董事:王彩章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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