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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高科石化: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4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032
                                            2017 年 0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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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汉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周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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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元)                              134,978,395.46            121,262,026.47                       11.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054,816.61            10,213,854.22                       -2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515,834.58              6,755,416.72                      11.26%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969,292.82            -55,766,626.19                       6.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4                     0.1146                    -21.1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4                     0.1146                    -21.1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4%                     1.78%                      -0.4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718,698,508.46            705,144,051.61                        1.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03,235,665.89            595,180,849.28                        1.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288,557.60    锅炉淘汰报废损失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陶都英才项目经费及递延收
                                                                          299,750.00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益摊销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22,904.11    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 15%计
    减:所得税影响额                                                       95,114.48
                                                                                        算
    合计                                                                  538,982.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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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3,892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许汉祥          境内自然人          37.67%         33,572,000       33,572,000   质押                    320,000
    上海金融发展
                    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基金(有                        12.00%         10,689,500
                    人
    限合伙)
    朱炳祥          境内自然人           8.45%          7,528,000        4,413,000
    王招明          境内自然人           4.52%          4,025,400        3,706,650
    陈国荣          境内自然人           4.46%          3,970,400        3,970,350
    许志坚          境内自然人           3.46%          3,086,000        2,614,500   质押                    137,000
    李剑钊          境内自然人           0.42%           370,800
    徐文旭          境内自然人           0.39%           348,200
    朱兵            境内自然人           0.28%           249,578
    蔡明德          境内自然人           0.24%           218,04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
                                                                        10,689,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689,500
    伙)
    朱炳祥                                                               3,1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15,000
    许志坚                                                                471,500    人民币普通股            471,500
    李剑钊                                                                370,800    人民币普通股            370,800
    徐文旭                                                                348,200    人民币普通股            348,200
    王招明                                                                318,750    人民币普通股            318,750
    朱兵                                                                  249,578    人民币普通股            249,578
    蔡明德                                                                218,040    人民币普通股            218,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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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钟仁美                                                              216,461   人民币普通股         216,461
    蓝建秋                                                              202,358   人民币普通股         202,358
                                   本公司控股股东许汉祥先生、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朱炳祥先生、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陈国荣先生、王招明先生、许志坚先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的说明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无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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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8.73%,主要系报告期内贴现成本较高,公司没有贴现所致;
2、 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长86.06%,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有上涨趋势,为锁定价格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 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1.15%,主要系报告期内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4、 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长51.77%,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5、 期末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86.63%,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为锁定价格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6、 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0.32%,主要系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工资、奖金所致;
7、 期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长77.9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运输费增加所致;
8、 本期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40.93%,主要系报告期内按《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
22号)的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计入此科目所致;
9、 本期营业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31.61%,主要系报告期内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10、 本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0.22%,主要系报告期内贷款利息及银票贴息减少所致;
11、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90.01%,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2、 本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0.72%,主要系去年同期宜兴企业上市专项奖励到账所致;
13、 本期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477.12%,主要系报告期内锅炉报废损失所致;
14、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68.79%,主要系去年同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及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15、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98.09%,主要系去年同期偿还银行贷款增加,筹
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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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2016 年 1 月
                   江苏高科                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2015 年 12   6 日-2019      正常履行
                   石化股份   分红承诺     分配利润的 20%。公司在实施
                                                                         月 23 日     年1月5日       中
                   有限公司                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
                                           以同时派发红股。
                                           1、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1)公司董事会
                                           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
                                           日起 2 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
                                           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
                                           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
                                           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
                                           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毕。2、
                                           公司回购:(1)公司董事会应
                                           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
                                           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
                                           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
                                           司董事会应当在作出回购股
                                           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
    首次公开发行
                                           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
    或再融资时所
                                           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
    作承诺
                   江苏高科                知。(3)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                2016 年 1 月
                              IPO 稳定股                                 2015 年 12                  正常履行
                   石化股份                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次日                   6 日-2019
                              价承诺                                     月 23 日                    中
                   有限公司                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                 年1月5日
                                           关法定手续后的 30 日内实
                                           施完毕;(4)公司回购方案实
                                           施完毕后,应在 2 个工作日
                                           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在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
                                           12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增持
                                           义务及公司回购义务自动解
                                           除。此后,如果发行人再次出
                                           现触发启动条 件的,则应按
                                           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控
                                           股股东增持、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回购股份工
                                           作。本预案在公司完成首次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公司
                                           将要求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
                                           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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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股价预
                                           案的承诺。
                                           应于触发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在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通过
                                           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
                                           稳定发行人股价,并向发行人
                                           送达增持公司股票书面通知
                                           (以下简称“增持通知书”)
                                           增持通知书应包括增持股份                    2016 年 1 月
                             股份增持承                                   2015 年 09                  正常履行
                 许汉祥                    数量、增持价格、增持期限、                  6 日-2019
                             诺                                           月 22 日                    中
                                           增持目标及其他有关增持的                    年1月5日
                                           内容,并由发行人收到增持通
                                           知书后三个交易日内,提前公
                                           告具体实施方案。本人应于触
                                           发启动条件之日起的 3 个月
                                           内,以合计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资金增持发行人股份,但
                                           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3 年
                                           内,如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
                 陈国荣;王                 除息后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
                 招明;许志                 “启动条件”),已依次触发控
                                                                                       2016 年 1 月
                 坚;陆风     股份增持承    股股东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       2014 年 05                  正常履行
                                                                                       6 日-2019
                 雷;高琦;    诺            义务。则下列任一条件发生       月 14 日                    中
                                                                                       年1月5日
                 周红云;刘                 时,本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
                 君南                      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
                                           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
                                           进行增持:①控股股东增持股
                                           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后,公司
                                           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
                                           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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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审计的除权除息后每股净资
                                           产值;②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
                                           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 3 个月
                                           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于触
                                           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 个
                                           交易日内,本人应通过增持发
                                           行人股份的方式以稳定公司
                                           股价,并向公司送达增持公司
                                           股票书面通知(以下简称“增
                                           持通知书”),增持通知书应包
                                           括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
                                           增持期限、增持目标及其他有
                                           关增持的内容,并由公司在收
                                           到增持通知书后 3 个交易日
                                           内,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本人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
                                           币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度薪
                                           酬总额总和的 30%,但不超过
                                           本人上年度的薪酬总和。但股
                                           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增持
                                           计划;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本
                                           人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在本人实施完毕上述增持计
                                           划后 120 个交易日内,本人的
                                           增持义务自动解除。此后,如
                                           果公司再次出现规定的稳定
                                           股价启动条件,则本人应按照
                                           规定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若本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
                                           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有
                                           权将与本人通知的拟增持股
                                           份的增持资金总额减去本人
                                           当次增持计划已投入的增持
                                           资金后的金额相等金额的应
                                           付其的薪酬予以暂扣(如未通
                                           知,则暂扣金额为上一年度在
                                           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
                                           30%减去本人当次增持计划
                                           已投入的增持资金后的金
                                           额),直至本人履行上述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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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及其他义务。本人在上述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
                                           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本承诺函在公司完成首次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承
                                           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
                                           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
                                           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
                                           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
                                           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本人在本人的股份锁定期满
                                           后二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高
                                           科石化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价格。若高科石化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下限
                                           和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本
                                           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高科
                                           石化股份时,应提前 5 个交易
                                           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高科
                                           石化,并由高科石化及时予以
                             股份减持承    公告,自高科石化公告之日起    2014 年 05          正常履行
                 许汉祥                                                               五年
                             诺            3 个公告日后,本人方可减持    月 14 日            中
                                           高科石化股份。本人作为高科
                                           石化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通过高科石化业绩的增长
                                           获得股权增值和分红回报。本
                                           人看好高科石化的长期发展,
                                           未来进行减持在时点、方式和
                                           价格上会充分考虑高科石化
                                           股价稳定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
                                           强制性规定减持高科石化股
                                           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高科
                                           石化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
                                           规减持所得”)归高科石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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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
                                           上缴高科石化,则高科石化有
                                           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
                                           违规减持所得相等金额收归
                                           高科石化所有。本人不得因在
                                           发行人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而放弃履行相关承诺。本
                                           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
                                           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
                                           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
                                           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
                                           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
                                           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
                                           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在本人的股份锁定期满
                                           后二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高
                                           科石化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价格。若高科石化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下限
                                           和股份数量相应进行调整。本
                                           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高科
                                           石化股份时,应提前 5 个交易
                                           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
                                           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高科
                                           石化,并由高科石化及时予以
                 陈国荣;王                 公告,自高科石化公告之日起                 2016 年 1 月
                             股份减持承                                  2014 年 05                  正常履行
                 招明;朱炳                 3 个公告日后,本人方可减持                 6 日-2019
                             诺                                          月 14 日                    中
                 祥;许志坚                 高科石化股份。本人作为高科                 年1月5日
                                           石化的股东,通过高科石化业
                                           绩的增长获得股权增值和分
                                           红回报。本人看好高科石化的
                                           长期发展,未来进行减持在时
                                           点、方式和价格上会充分考虑
                                           高科石化股价稳定和中小投
                                           资者利益。如本人违反上述承
                                           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高
                                           科石化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
                                           减持高科石化股票所得(以下
                                           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高
                                           科石化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
                                           减持所得上缴高科石化,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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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科石化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
                                           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
                                           金额收归高科石化所有。
                                           本企业在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的五年内,且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的前提下,全部减持完毕
                                           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为届时
                                           市场价格,减持方式为竟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减持
                                           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
                                           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
                                           减持计划。如本企业违反上述
                                           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上海金融                  高科石化股份的,本企业承诺
                                                                                     2016 年 1 月
                 发展投资     股份减持承   违规减持高科石化股票所得     2014 年 05                  正常履行
                                                                                     6 日-2021
                 基金(有限   诺           (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月 14 日                    中
                                                                                     年1月5日
                 合伙)                    归高科石化所有。如本企业未
                                           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高科石
                                           化,则高科石化有权将应付本
                                           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
                                           所得相等金额收归高科石化
                                           所有。本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
                                           本企业确认,为本企业真实意
                                           思表示,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
                                           束力。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
                                           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
                                           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
                                           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
                                           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高科石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许汉祥承诺:1、自高科石
                                           化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高科石化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2016 年 1 月
                              股份限售承                                2012 年 08                  正常履行
                 许汉祥                    不由高科石化回购本人持有                  6 日-2019
                              诺                                        月 08 日                    中
                                           的上述股份。2、本人在任职                 年1月5日
                                           期间每年转让的高科石化股
                                           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高科
                                           石化股份总数的 25%,并且离
                                           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高科石化股份;在申报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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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高
                                            科石化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
                                            有高科石化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    至                       20.00%
 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22.59   至                      2,030.13
 变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1.77
 (万元)
                                            受宏观环境制约,预计市场需求复苏缓慢,市场竞争激励。公司调整产
                                            品结构,销售情况呈向好趋势,报告期内主营产品销售数量预计同比总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体持平或略有增长,但为预估市场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变化,因此作出
                                            此次预计。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13
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1 月 1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股东减持情况
 2017 年 01 月 1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股东减持情况
 2017 年 03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股东减持情况
 2017 年 03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股东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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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378,516.82               97,127,820.2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52,788.35               67,270,059.18
     应收账款                                                 126,362,091.71              129,276,702.59
     预付款项                                                  64,004,615.79               34,399,970.6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293,900.88                2,776,818.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44,285,972.54              135,004,504.9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402,767.23               72,345,813.70
 流动资产合计                                                 548,780,653.32              538,201,689.3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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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6,162,402.14    89,625,276.00
     在建工程                                       30,714,064.14    25,759,314.9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8,968,740.80    39,213,507.5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192,032.18     7,233,365.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14,389.88     1,706,845.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66,226.00     3,404,05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69,917,855.14   166,942,362.27
 资产总计                                          718,698,508.46   705,144,051.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000,000.00    7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4,680,842.26    16,256,519.14
     预收款项                                       13,723,289.75     7,353,020.2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16,144.08      1,738,746.42
     应交税费                                        8,138,631.54     8,560,9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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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702,363.46     3,204,687.8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2,761,271.09   107,113,880.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773,000.00     1,920,7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928,571.48       928,571.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01,571.48     2,849,321.48
 负债合计                                          115,462,842.57   109,963,202.3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9,109,500.00    89,109,5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14,358,613.23   214,358,613.2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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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公积                                              29,884,149.61                   29,884,149.6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69,883,403.05               261,828,58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03,235,665.89               595,180,849.2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3,235,665.89               595,180,849.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18,698,508.46               705,144,051.61
法定代表人:许汉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34,978,395.46              121,262,026.47
      其中:营业收入                                        134,978,395.46              121,262,026.4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6,334,153.54              113,514,614.63
      其中:营业成本                                        115,368,149.19              102,267,445.7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
 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43,600.60                   314,768.32
            销售费用                                            4,085,511.16                 3,104,210.46
            管理费用                                            5,605,555.22                 6,018,357.61
            财务费用                                             781,038.71                  1,306,459.51
            资产减值损失                                          50,298.66                   503,373.0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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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622,904.11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267,146.03    7,747,411.84
       加:营业外收入                               299,750.00     4,118,75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88,557.60       50,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88,557.6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9,278,338.43   11,816,161.84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23,521.82    1,602,307.6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054,816.61   10,213,854.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054,816.61   10,213,854.22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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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054,816.61                          10,213,854.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8,054,816.61                          10,213,854.22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904                                 0.114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904                                 0.114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许汉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艳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122,582,147.81                            93,175,490.66
 金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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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230,601.00     4,712,472.09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6,818,748.81    97,887,962.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162,548,129.59   139,648,929.21
 金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
 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4,035,660.46     3,862,216.57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66,281.70     5,119,838.4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8,137,969.88     5,023,604.71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8,788,041.63   153,654,588.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69,292.82   -55,766,626.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22,904.1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6,000.00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622,904.1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5,579,575.88     7,289,349.55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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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79,575.88    87,289,349.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43,328.23    -87,289,349.5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9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00,000.00    9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1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823,338.86       1,231,187.48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
 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814,686.0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823,338.86   133,045,873.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3,338.86    -43,045,873.4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50,696.55   -186,101,849.2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97,127,820.27   234,976,787.65
 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4,378,516.82    48,874,948.43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2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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