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柏龙: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证券代码:002776 证券简称:柏堡龙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第9项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未获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普宁市流沙东街道新坛村新美路南侧大德北路西柏堡龙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伟雄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48,671,2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2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26,893,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1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77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5%。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1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38%;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1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38%;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1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38%;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1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38%;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250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05,11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38%;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1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38%;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13,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838%;

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反对43,55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8.《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42,1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53%;反对43,52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反对43,52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9.《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4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反对43,52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反对43,529,1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陈伟雄、陈娜娜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未获通过。

1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5,142,1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953%;反对43,52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4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3%;反对43,52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斌律师、张森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