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堂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家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利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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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24,531,865.97 1,579,514,626.43 2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14,679,155.84 998,350,168.12 1.6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4,323,692.84 94.02% 787,108,828.58 4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84,584.39 153.61% 80,371,330.92 76.0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8,332,187.19 445.50% 73,500,448.09 105.2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97,788,769.10 -484.5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100.00% 0.39 5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100.00% 0.39 5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9% 118.68% 7.50% 12.61%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384,822.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358,504.2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125,534.2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824.2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12,508.73
合计 6,870,882.8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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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775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堂福 境内自然人 52.97% 110,167,200 110,167,200 质押 37,100,000
北京友合利华投
资管理中心(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7.23% 15,042,858 7,521,429
限合伙)
熊敏 境内自然人 7.04% 14,632,800 14,632,800
重庆黛岑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1% 3,354,000 3,354,000
理有限公司
江苏鑫澳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1% 2,514,283
资有限公司
李伟斌 境内自然人 0.63% 1,300,235
董骏 境内自然人 0.63% 1,300,000
银河金汇证券资
管-民生银行-
其他 0.61% 1,260,000
银河嘉汇 5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朱滨 境内自然人 0.56% 1,170,000
浙商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传 其他 0.48% 1,002,750
统保险产品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友合利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7,521,429 人民币普通股 7,521,429
合伙)
江苏鑫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14,283 人民币普通股 2,514,283
李伟斌 1,300,235 人民币普通股 1,3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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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骏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民生银行-
1,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00
银河嘉汇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朱滨 1,1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0,000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1,002,750 人民币普通股 1,002,750
统保险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737,900 人民币普通股 737,900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投摩根卓越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 735,623 人民币普通股 735,623
基金
胡东峰 5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90,000
上述股东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堂福与实际控制人熊敏为夫妇;实际控制人朱俊翰
为朱堂福、熊敏夫妇之子,朱俊翰通过公司股东重庆黛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股份 981,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且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朱滨为朱堂
说明 福侄子。除上述股东关联关系外,未知公司前十名主要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间
是否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自然人股东李伟斌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票 1,300,000 股;股东董骏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票 1,3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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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规模扩大而正常销售回款
应收票据 227,245,460.86 154,641,446.73 46.95%
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一方面随着公司销售收
入的增长而增加;另一方面,由于报告期公司
新增客户形成新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客户收入
应收账款 350,842,661.12 244,165,089.78 43.69% 结构有所变化,信用期相对较长的客户销售收
入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显著上升;公司部分
主要客户未能在付款周期内及时付款,使得期
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43.69%。
预付账款 30,443,418.07 12,036,584.17 152.92% 主要系报告期增加原材料、外购件所致。
主要系本期增加建设工程基本建设保证金所
其他应收款 2,904,907.45 1,273,065.80 128.18%
致。
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其他流动资产 5,863,408.74 10,327,572.46 -43.23%
额较期初减少所致。
持有至到期投资 10,000,000.00 0.00 主要系报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主要系公司联营公司因规模扩大而增加租赁
投资性房地产 6,404,264.41 3,308,595.19 93.56%
公司厂房面积所致。
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项目的投
在建工程 68,462,405.43 18,168,607.55 276.82%
入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建设工程及购置设备预付
其他非流动性资产 99,887,110.93 26,930,141.39 270.91%
款所致。
主要系本期新增出口劳务费及代收代付个人
其他应付款 5,445,713.67 2,593,770.56 109.95%
社会保险费等所致。
主要系本期新增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
专项应付款 300,000,000.00 0.00 公司向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投资
300,000,000元所致。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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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报告期收入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报告
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新品开发力度,随着公司产
品结构的调整与产品技术转型升级,公司新增
客户、新产品业务实现量产并规模逐步扩大,
公司主要客户产品配套比例的上升,特别是乘
用车变速器总成业务及乘用车发动机缸体业
务的大幅成长,使得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较上
营业收入 787,108,828.58 540,759,242.72 45.56%
年同期增长;(2)每年第三季度相较于全年
为汽车销售相对淡季,对应的变速器齿轮及总
成产品的销售量相应要低于其他季度的销售
量,而去年同期由于受整体市场景气度影响下
降尤为明显,今年三季度由于市场整体回暖,
公司三季度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
增长。
营业成本 609,644,835.73 428,875,449.49 42.15% 营业收入增长带来营业成本同比增加。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费、业务费、三包维修
费和职工薪酬等构成。报告期销售费用增加的
主要原因为:(1)由于新增变速器总成及发动
机缸体外地客户,且原有外地客户销售收入大
幅增长,单位收入运费占比较高的变速器总成
销售费用 26,265,516.53 13,823,840.12 90.00%
销售收入占比增长,导致报告期运费支出同比
大幅增长;(2)随着公司变速器总成销售收
入占比逐年增加,从而增加变速器总成产品三
包维修费;(3)报告期销售人员增加及薪酬
标准提高使职工薪酬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总额及利率下降而降
财务费用 6,784,275.48 13,268,448.82 -48.87% 低利息支出、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和汇兑损
失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项余额增加而计提的坏
资产减值损失 11,467,130.80 -962,947.75 1290.84% 账准备572.73万元以及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573.98万元增加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联营公司实现盈利形成收益及
投资收益 2,030,354.03 -46,494.74 4466.85%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形成当期收益所致。
营业利润 86,461,609.90 42,159,757.17 105.08% 变动原因同营业收入。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处置部分淘汰落后设备所
营业外支出 1,555,187.17 194,268.40 700.54%
致。
主要系报告期利润总额增长而增加应交所得
所得税费用 15,439,166.09 8,957,124.04 72.37%
税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变动原因同营业收入。
80,371,330.92 45,653,331.06 76.05%
者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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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增加而增加营运资金、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97,788,769.10 25,426,460.36 -484.59% 用期较长的客户占比增加而增加应收账款,从
金流量净额
而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增加而增加外购原材料、
410,677,541.57 314,129,393.95 30.74%
量 零部件及税费支出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82,508,392.29 -159,378,247.54 48.23%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主要系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定期存单及购买
175,511,107.69 2,712,048.89 6371.53%
量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主要系报告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58,019,499.98 162,090,296.43 59.18% 财产品、增加固定资产设备投入以及收购子公
量
司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256,575,064.38 246,133,387.50 4.24%
金流量净额
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募投项目及自筹项目基建
工程、购置固定资产设备、经营规模扩大营运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6,270,028.35 111,465,679.56 -31.58% 资金增加以及新增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
净增加额
限公司向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投
资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的合作事项及进展情况
(1)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农发重点建设
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公司、公司子公司重庆蓝黛变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黛变速器”)与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基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
合作,签署《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投资协议》,约定农发基金拟以现金人民币30,000万元对蓝黛变速器
进行增资,投资期限为14年,年投资固定收益率为1.2%。本次增资完成后,蓝黛变速器注册资本将由人民
币10,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公司持有蓝黛变速器25%股权,农发基金持有蓝黛变速器75%股权。投资
期限届满后,农发基金有权要求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或公司按照约定的收购交割日收购其持有的蓝黛变
速器对应的本次增资的股权。农发基金不向蓝黛变速器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参与蓝黛变
速器的日常经营管理;投资期间,农发基金收取的投资收益以年投资固定收益率1.2%为限,公司仍对蓝黛
变速器构成实质控制;本次增资完成后,蓝黛变速器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2)蓝黛变速器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农发基金投资款项计人民币30,000万元。2016年9月26日,蓝黛
变速器完成了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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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确保区政府、公司及子公司蓝黛变速器履
行对农发基金投资回购款项及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鉴于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下属国有公司重庆黛山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农发基金投资回购款项及投资收益的支付义务而向农发基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瀚机械”)就上述担保事
项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房产及机器设备等分批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确定的被担保人,其下属国有独资
公司重庆市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同时农发基金将作为抵押物的第二顺位
抵押权人。
(4)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与中
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合作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反担保事项。
2、关于公司向子公司蓝黛变速器增资事项
(1)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对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蓝
黛变速器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0,000万元。公司对蓝黛变速器注册资本出资额将
由10,000万元变更为40,000万元,公司持有蓝黛变速器57.1429%股权;农发基金对蓝黛变速器注册资本出
资额仍为30,000万元,农发基金持有蓝黛变速器42.8571%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黛变速器仍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2)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同意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项。截至本报告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3、关于公司收购子公司帝瀚机械股权及对其增资事项
(1)2016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36.00万元收购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
股子公司帝瀚机械全部36%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重庆帝瀚动力机械有限公司68%
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蓝黛科博传动技术有限公司仍持有其32%股权。2016年8月4日,帝瀚机械完成
了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日,公司将全部股权转让款计人民币2,436万元支付至转让方
重庆力帆汽车发动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201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子公司帝瀚机械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帝瀚机械
注册资本出资额为8,400万元,直接持有帝瀚机械84%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蓝黛科博传动技术有限公
司对帝瀚机械注册资本出资额为1,600万元,持有帝瀚机械16%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帝瀚机械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同时公司将压铸业务整体转移至帝瀚机械。截至2016年8月
15日,公司将增资款项人民币5,000万元支付至帝瀚机械账户;2016年9月2日,帝瀚机械完成了关于本次增
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关于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事项
201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蓝黛变速器使用其自有资金参与竞拍重庆市璧山区宗地号为“BS16-1G-119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截至本报告日,相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尚待签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情况
(1)201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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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651.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股本总额20,800万股的3.1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01.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
数的92.33%;预留限制性股票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7.67%。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18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01元/股。
(2)201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9月23日。因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中陈小红先生、黄柏洪先生和丁家海先生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在授予日2016年9月23日前6个月
内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暂缓授予陈小红先生、黄柏洪先生和丁家海先生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审议上述三名人员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除上述三名激励对象暂缓授予以外,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
象共115人,涉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45.80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4.01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