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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272号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4年2月29日)

目 录页 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1-3

二、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1272号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投)编制的截止2024年2月29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浙江建投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

大华核字[2024]0011011272号鉴证报告

第2页

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江建投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浙江建投截止2024年2月2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江建投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下无正文)

大华核字[2024]0011011272号鉴证报告

第3页

(本页无正文,为大华核字[2024]0011011272号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北京

李鹏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幸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2月29日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 第1页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4号)的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实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和保荐费5,188,679.2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4,811,320.76元,已由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账号为1202021219900404307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641,292.46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1,170,028.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5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50,485.00

48,500.00

不涉及

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土制品技改项目10,300.00

9,745.00

项目代码:

2204-330521-07-02-744128

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发与建设项目14,052.00

11,755.00

不涉及

3.1

“未来工地”建筑数智化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

7,652.00

6,095.00

不涉及

3.2

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4,000.00

3,660.00

不涉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2月29日以自募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 第2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3.3

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2,400.00

2,000.00

不涉及

偿还银行贷款30,000.00

30,000.00

不涉及合 计104,837.00

100,00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31,763.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其中:

建安工程支出

土地购置

设备购置

及安装

研发投入

施工安全支护设备购置项目

24,998.69

24,998.69

年产15万方固碳混凝土制品技改项目

4,201.71 2,476.35

176.96

1,548.40

建筑数字化、智能化研发与建设项目

2,335.48

2,335.48

3.1

“未来工地”建筑数智化管理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

3.2

基于人工智能与工业协同的应急建筑快速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

2,335.48

2,335.48

3.3

钢构件长焊缝机器人焊接工作站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

4 偿还银行贷款

5 发行费用

227.13

合 计31,763.01 2,476.35

176.96

26,547.09 2,335.4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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