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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041,886.0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5,199,716.25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6,014,481.19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59,518.57元及其他影响450,000.00元,合并报表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5,617,602.58元,合并报表年末资本公积余额为998,587,585.57元;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595,185.7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1,182,570.29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股利26,014,481.19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59,518.57元及其他影响450,000.00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8,153,756.27元,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30,985,675.1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338,153,756.27元进行分配。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拟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的总股本869,531,453股扣除“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513,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2,021,107.1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发展前景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3、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

决策提供便利。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发展。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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