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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坛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核查,公司认为,近一年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保持独立性履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656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雪华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迟慰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于丛林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

雪华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

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综上,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等。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年审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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