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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债券代码:114650 债券简称:20国信01债券代码:114673 债券简称:20国信02债券代码:149325 债券简称:20国信03债券代码:149326 债券简称:20国信04债券代码:149334 债券简称:20国信05债券代码:149335 债券简称:20国信06债券代码:149374 债券简称:21国信01债券代码:149375 债券简称:21国信0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次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0国信0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0国信0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国信0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0国信0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0国信0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0国信0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21国信0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21国信02”)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告及相关文件等,由“20国信01”、“20国信02”、“20国信03”、“20国信04”、“20国信05”、“20国信06”、“21国信01”、“21国信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国银河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国信01”、“20国信02”、“20国信03”、“20国信04”、“20国信05”、“20国信06”、“21国信01”、“21国信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上述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国银河证券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1年4月27日发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发行人于近日收到董事长何如先生的《辞职报告及相关说明》,由于工作调整原因,何如先生申请辞去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其他在发行人担任的一切职务,其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并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何如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其辞职自发行人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时生效。

发行人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纳沙女士为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并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选举张纳沙女士为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由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发行人法定代表人,任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履职期限届满之日止(详见发行人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发行人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发行人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联系方式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作为“20国信01”、“20国信02”、“20国信03”、“20国信04”、“20国信05”、“20国信06”、“21国信01”、“21国信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联系方式

发行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五层

联系人:郭睿

联系电话:010-88005099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11层

联系人:仲佳骏

联系电话:010-80927135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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