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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30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书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王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8,262,216.56          191,467,278.16                        13.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119,085.15           13,189,968.49                         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973,997.78            12,987,111.82                        7.6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8,461,282.12            -2,769,984.48                       927.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8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8                     -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1%                    2.91%                        -0.8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105,277,075.84          930,613,000.82                        18.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47,117,348.73          505,759,249.51                        47.7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2,088.0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5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250.7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合计                                                                    145,087.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97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明             境内自然人            28.05%      28,050,000        28,050,000
北京商契九鼎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9.15%       9,150,000         9,150,000
伙)
厦门龙泰九鼎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5.40%       5,400,000         5,400,000
权投资合伙企业
李新生           境内自然人             4.98%       4,980,800         4,980,800
段金呈           境内自然人             3.60%       3,600,000         3,600,000
孙敬权           境内自然人             2.59%       2,585,000         2,585,000
胡海鹏           境内自然人             2.59%       2,585,000         2,585,000
张清华           境内自然人             2.59%       2,585,000         2,585,000
周国义           境内自然人             2.35%       2,354,000         2,354,000
孙涛             境内自然人             1.95%       1,952,500         1,952,5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增
                                                                       660,500 人民币普通股                660,500
强 78 号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龙腾
                                                                       364,800 人民币普通股                364,800
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享 5
                                                                       309,100 人民币普通股                309,100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张泽均                                                                 278,600 人民币普通股                278,600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
托-信诚 1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272,700 人民币普通股                272,700
信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启明一
                                                                       234,600 人民币普通股                234,60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孙国俊                                                               214,169 人民币普通股            214,169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丰金
                                                                     164,110 人民币普通股            164,110
36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唐向前                                                               159,850 人民币普通股            159,85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54,749 人民币普通股            154,749
天富 3 号 ZJXTYCF3-00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较期初增减                                原因
货币资金                 40.16%        主要原因是收到IPO募集资金。
应收票据                -71.95%        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的比例提高。
应收账款                 91.38%        主要原因是一季度属销售旺季,尚未到收款账期。
其他流动资产            -45.21%        主要原因是预付的发行费用转入其他应付款。
短期借款                -32.69%        主要原因是偿还银行贷款。
其他应付款              219.76%        主要原因是IPO发行费用转入及应付工程款增加。
股本                     33.33%        主要原因是IPO发行股票。
资本公积                125.10%        主要原因是溢价发行股票。
专项储备                151.83%        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比例高于全年。
利润表项目           较上年同期增减                              原因
管理费用                 50.14%        主要原因是薪酬福利增加及研发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                -31.69%        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贷款减少,导致支付的利息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             31.41%        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营业外收入              -68.27%        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补贴收入减少。
营业外支出              -96.16%        主要原因是本期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95.42%        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利润减少。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92.91%        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利润减少。
合收益总额
现金流量表项目       较上年同期增减                              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927.49%       主要原因是本期商品采购量增加和薪酬支出增加。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45.27%       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及工程投入的增加。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009.17%       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IPO募集资金。
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人不遵循上述                2015 年 01
                     李明、李新     承诺,其本人首先通过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2015 年 01 月 27 日至 正常履行
                     生、李媛媛     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 月 13 日         2018 年 01 中
                                    投资者道歉;其后将采取措施使得相关事项恢复原                  月 26 日
                                    状,若不能恢复原状或即使恢复原状也导致公众投资
                                    者发生损失的,负有相关责任的股东将承担赔偿责
                                    任;在恢复原状及履行完毕赔偿责任之前,本人不能
                                    在公司领取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现金股利等一切经济
                                    利益且不能提出辞职和出售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股
                                    份在此期间无表决权。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离职、职
                                    务改变而终止。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资时所作承诺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公司不遵
                                    循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本公司将首先通过发行人股
                                    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北京商契九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其后将采取措施恢复
                     鼎投资中心
                                    原状,若不能恢复原状或即使恢复原状也导致公众投
                     (有限合                                                                     2015 年 01
                                    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在恢复原状(如
                     伙)、厦门龙                                                      2015 年 01 月 27 日至 正常履行
                                    能)及履行完毕赔偿责任之前本公司将不在发行人处
                     泰九鼎股权                                                        月 13 日   2016 年 01 中
                                    获得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利等一切经济利益。如本公
                     投资合伙企                                                                   月 26 日
                                    司不遵循减持计划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业(有限合
                                    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
                     伙)
                                    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造成发行人、其他股东和
                                    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其他股东
                                    和投资者损失。
                     李明、李新      股份减持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本 2015 年 01 2018 年 1 正常履行
                     生、李媛媛     人将进行股份减持,每十二个月转让、委托他人管理 月 13 日       月 27 日至 中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或者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2020 年 01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                  月 26 日
             本的 2%,且减持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价。如遇除
             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如本人不遵
             循上述承诺,其本人首先通过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报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其后将采取措施使得相关事项恢
             复原状,若不能恢复原状或即使恢复原状也导致公众
             投资者发生损失的,负有相关责任的股东将承担赔偿
             责任;在恢复原状及履行完毕赔偿责任之前,本人不
             能在公司领取包括但不限于薪酬、现金股利等一切经
             济利益且不能提出辞职和出售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
             股份在此期间无表决权。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离职、
             职务改变而终止。除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
             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0%。
             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离职、职务变化等原因而终止。
             股份减持承诺:本公司将在锁定期届满之后二十四个
             月内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
             净资产,在满足减持价格的前提下将减持本公司持有
             的利民化工全部股份。如本公司不遵循股份锁定的相
             关承诺,本公司将首先通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监会
北京商契九   指定报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鼎投资中心   会投资者道歉;其后将采取措施恢复原状,若不能恢
(有限合     复原状或即使恢复原状也导致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                2016 年 1
伙)、厦门龙 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在恢复原状(如能)及履行完 2015 年 01 月 27 日至 正常履行
泰九鼎股权   毕赔偿责任之前本公司将不在发行人处获得包括但 月 13 日         2018 年 01 中
投资合伙企   不限于现金股利等一切经济利益。如本公司不遵循减                月 26 日
业(有限合   持计划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伙)         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自其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造成发行人、其他股东和投资者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发行人、其他股东和投资者损
             失。
             同业竞争承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与
             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
             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
李明、李新                                                    2015 年 01                正常履行
             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未以任何方                长期
生、李媛媛                                                    月 13 日                  中
             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
             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企业的股份、股权和其他权益。
             本人承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人及与本人关系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
               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不会以任何方式从
               事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或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公司的竞争企业提
               供资金、业务及技术等方面的帮助。
北京商契九
               关联交易承诺:1.对于公司计划中的关联交易事项,
鼎投资中心
               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情况。2.公司董事
(有限合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将严格执行关联
伙)、厦门龙
               方回避制度。3.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
泰九鼎股权                                                      2015 年 01          正常履行
               易决策制度》关于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的规定,未经公                长期
投资合伙企                                                      月 13 日            中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利用本人/本中心/本企
业(有限合
               业的影响发生关联交易。4.如因本人/本中心/本企业
伙)、李明、
               的关联关系使公司在关联交易中受到损失,本人/本
李新生、李媛
               中心/本企业愿承担赔偿责任。
媛
               竞业禁止声明: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不利用职务
李明、李新                                                      2015 年 01          正常履行
               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                长期
生、李媛媛                                                      月 13 日            中
               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对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如有权
               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中存在
               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则在相关事项发生之后三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审议程序,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
               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
利民化工股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2015 年 01             正常履行
                                                                             长期
份有限公司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月 13 日              中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加计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孳息之和与董事会关于回购股
               份公告之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如果当日公司股
               票停牌,则以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准)。由此导
               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如果本公司未能全额回购股票或未能
               弥补投资者损失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负
               有相关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对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承诺:如有
李明、李新     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中存 2015 年 01              正常履行
                                                                             长期
生、李媛媛     在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月 13 日                中
               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漏,由此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
                                  将督促发行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果发行人未能
                                  全额回购股票或未能弥补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且将为上述事项在相关会议决议中必
                                  须投赞成票。若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股说明书及相关申
                                  请文件被有权部门认定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则本人将在公司回购本次
                                  公开发行后赔偿公司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发生改变。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00%         至                   5.00%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941.05        至                 3,088.10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941.05
                                                           2015 年以来,公司加大海外市场和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9,417,217.71                          85,199,285.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130,000.00                          14,721,099.65
    应收账款                                      185,576,136.85                          96,965,443.80
    预付款项                                        6,884,935.97                           8,937,766.0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795,508.19                           3,064,981.3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4,804,498.55                          99,760,311.3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705,832.21                          15,890,870.99
流动资产合计                                      423,314,129.48                         324,539,758.7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1,261,426.22                          60,114,028.28
    投资性房地产                       7,915,717.26                          7,998,021.93
    固定资产                        326,057,063.44                         301,719,633.56
    在建工程                        189,821,060.51                         148,431,305.7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6,759,998.41                          47,397,210.8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90,700.52                          1,748,644.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8,556,980.00                          38,664,396.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1,962,946.36                         606,073,242.08
资产总计                           1,105,277,075.84                        930,613,000.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5,000,000.00                         26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000,000.00                          4,100,000.00
    应付账款                         79,161,127.80                          72,126,004.34
    预收款项                           9,473,600.14                          8,019,632.7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6,749,453.43                          7,902,253.09
    应交税费                            715,134.15                            928,977.40
    应付利息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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