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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塘乳业: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2020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2020年共计召开6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2020年,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1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0、《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贷款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延长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有效期的议案》。

(三)2020年7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2020年9月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0年11月2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会议议案及决议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监事会对2020年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生产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定期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相关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以促进公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规范运作和效益提升为重点,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决议情况,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充分履行了监事的知情、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的依法经营和规范运作。

(2)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0年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并就重点问题向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财务人员进行问询,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结构合理,财务流程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行为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4)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已制订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跟查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根据《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等相关要求,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检查。2020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发生的担保业务均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且已充分披露相关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

(5)公司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在2020年未发生重大收购资产或出售资产的情况,小额的资产交易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对外投资情况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起包括《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在内的一系列内部制度,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一系列监管规则一道,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2020年,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均按照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不存在违规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在重大信息发布前,相关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均履行登记备案程序。2020年,公司严格控制重大信息的知情范围,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并向交易所申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表,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职责,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促进规范、提高实效,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致力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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