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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来: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倩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武景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武景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1,354,817.59            32,914,015.53                      -4.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81,877.93             5,609,368.40                     -7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96,153.94             5,585,130.76                     -85.75%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781,936.66             1,698,734.31                     122.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8                  -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8                  -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                    1.50%                    -1.1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487,566,298.47           512,382,084.25                      -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9,286,992.91           387,988,712.08                       0.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9,589.9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695,342.4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029.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1,058.36
合计                                                                   585,723.9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96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好利来控股有限
                  境外法人              47.24%       31,500,000        31,500,000
公司
旭昇亚洲投资有
                  境外法人              26.24%       17,500,000        17,500,000          质押         13,125,000
限公司
渤海证券-工商
银行-渤海分级
                  其他                   2.69%        1,793,801
汇鑫 6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88%        1,253,883
一八组合
渤海证券-工商
银行-渤海分级
                  其他                   1.86%        1,240,117
汇鑫 7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47%          979,4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李健新            境内自然人             1.41%          940,000
单奕              境内自然人             0.82%          550,000                     质押                      550,000
金燕              境内自然人             0.76%          506,851
厦门乔彰投资咨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500,000
询有限公司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渤海证券-工商银行-渤海分级
                                                                    1,793,801 人民币普通股           1,793,801
汇鑫 6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253,883 人民币普通股           1,253,883
渤海证券-工商银行-渤海分级
                                                                    1,240,117 人民币普通股           1,240,117
汇鑫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79,400 人民币普通股           979,400
李健新                                                                  9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40,000
单奕                                                                    5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50,000
金燕                                                                    506,851 人民币普通股           506,851
厦门乔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厦门衡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
周淑芳                                                                  4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
                                   1、公司前十名普通股及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中,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旭昇亚
                               洲投资有限公司、厦门乔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衡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
                               发起人股东,其中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与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四名发起人股东与其他
说明                           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股东李健新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940,000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 940,000 股。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2、股东金燕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06,851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合计持股数量为 506,851 股。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报告期期末3,565,049.71元,比年初减少了50.1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用商业汇票支付货款的比例增
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期末2,150,645.90元,比年初增加了366.5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确认湖里枋湖工业楼免租
期租赁收入所致。
    3、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4,970,395.11元,比年初减少了72.51%,主要系新建的翔安办公楼及厂房在上年末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在本报告期内取得部分结算发票冲减预付工程款所致。
    4、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1,776,852.71元,比年初减少了30.84%,主要系报告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5、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7,755,675.31元,比年初减少了74.93%,主要系新建的翔安办公楼及厂房在上年末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在本报告期内取得部分结算发票冲减暂估应付工程款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期末0.00元,比年初减少了100.00%,主要系上年末预提的费用在本报告期内支付结算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为5,905.05元,比年初减少了93.40%,主要系报告期内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31,354,817.59元,同比下降4.74%,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公司搬迁的原因,使得产能受到一定的影响,虽然此前公司已做了一定的库存准备,但还是不可避免造成客户
的订单交货受到影响;
    2)因为公司生产及办公地址的变化,加上春节的因素,也一定程度影响了产能,造成了订单交货的延迟;
    3)受全球经济的进一步恶化,智能、数码电子需求增长放缓的影响,国内外市场订单均有一定比例的下降;
    4)主要家电类、生活电器类客户的订单量受到经济下行,房地产行业的影响,有所减少;
    5)受资金面的影响,造成部分客户项目建设无法按期进行,订单无法如期下达;
    6)宏观经济的不景气,造成价格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公司针对部分客户,部分产品的销售单价有所下调。
    2、营业成本:19,120,946.27元,同比上升了2.35%,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公司搬迁的原因,产能受到一定的影响,加之市场因素,产量有所下降。
    2)2015年末公司搬迁后,生产线员工流失严重,新招聘的工人对生产工序及操作不熟练,生产效率大幅降低,此外,
为稳定生产线员工,从本年开始,为生产线员工增发补贴,以上因素导致单位产品人工成本显著上升。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3)新建的翔安厂房在2015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从本年开始计提折旧,导致单位产品制造费用大幅
上升。
    3、营业税金及附加 :486,100.09 元,同比上升126.84%,主要系报告期内应缴及实缴的流转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2,057,797.01 元,同比下降28.76%,主要系工资等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管理费用7,924,716.82元,同比上升28.93%,主要是由于上年末翔安办公楼及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后,折旧摊销、税金及其他与之相关的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735,890.44 元,上年同期为-630,681.09 元,主要系上年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资本化而本报告期费用化,
此外,利息收入同比也有所减少。
     7、投资收益695,342.47元,同比下降32.05%,系理财收益下降所致。
     8、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分别为1,664,717.83元、1,381,877.93元,分别同比下降75.07%和75.36%,主要受销售收入下降、
销售单价下调、公司搬迁所导致的单位产品制造成本上升及期间费用上升等因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1,936.6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2.63%,虽然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同比减少,但采购付款、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均较上年同期显著减少,导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同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058,736.58元,上年同期数为-9,133,073.77元,同比上升174.37%,主要系报告
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与收回理财产品金额的差额有所增加,以及翔安新厂房工程款支付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0,011.76,系支付贷款利息所致,上年同期无发生额。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金额为-63,039.88元,上年同期为293,624.2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类型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作承诺
                                      1、好利来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公司作为好利来科技股
               好利来控股有
                                  东期间,本公司将不从事任何与好利来科技及其下属
               限公司(以下简
                                  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
               称“好利来控
                                  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好 2011 年 06              正常履行
               股”)、旭昇亚洲                                                               长期有效
                                  利来科技遭受损失,本公司将向好利来科技全额赔 月 15 日                  中
               投资有限公司
                                  偿。
               (以下简称“旭
                                      2、本公司同时保证不利用股东地位损害好利来
               昇投资”)
                                  科技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并承诺促使本公司的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1、好利来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人作为好利来科技实际
                                  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从事任何与好利来科技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
                                  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好
                                  利来科技遭受损失,本人将向好利来科技全额赔偿。2011 年 06               正常履行
               郑倩龄                                                                         长期有效
                                      2、本人同时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好 月 15 日                 中
                                  利来科技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
首次公开发行                      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或再融资时所                      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
作承诺                            函的约束。
                                      1、好利来科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在本人作为好利来科技实际
                                  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从事任何与好利来科技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同
                                  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好
                                  利来科技遭受损失,本人将向好利来科技全额赔偿。2012 年 11               正常履行
               黄舒婷                                                                         长期有效
                                      2、本人同时保证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好 月 12 日                 中
                                  利来科技及其他股东的正当权益。
                                      3、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
                                  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本人投资的企业,同受本承诺
                                  函的约束。
                                      如应未来有关部门要求或决定,好利来科技或厦
                                  门好利来需要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
               好利来控股、       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公司/人
                                                                                 2012 年 11          正常履行
               旭昇投资、郑倩     将与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月 12 日            中
               龄、黄舒婷         黄汉侨、郑倩龄、黄舒婷向好利来科技或厦门好利来
                                  承担所有赔付责任,不使好利来科技或厦门好利来因
                                  此遭受任何损失。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子公司好利来有限公司的名称在 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期间曾多次发生变更,但得到了双方管
                 理机构的同意,通知了客户等相关方,履行了必要的 2012 年 05               正常履行
好利来控股                                                                   长期有效
                 法律程序,且至今未发生过任何争议纠纷,未来若发 月 10 日                 中
                 生争议纠纷,给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好利来有限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公司
                 承诺由其无条件独立承担。
                     自好利来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              2014 年 9
好利来控股、
                 公司/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持 2014 年 01 月 12 日       正常履行
旭昇投资、郑倩
                 有或间接持有的好利来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好利来科 月 29 日     -2017 年 9 中
龄、黄舒婷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月 11 日
                     本公司/人在承诺所述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
                 所持好利来科技股份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2017 年 9
好利来控股、
                 本公司/人持有的好利来科技股份总数的 10%,减持 2014 年 01 月 12 日       正常履行
旭昇投资、郑倩
                 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如好利来科技在此期间有派 月 29 日      -2019 年 9 中
龄、黄舒婷
                 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              月 11 日
                 格作相应调整)。
黄恒明、苏朝         本人在承诺所述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所持                2015 年 9
晖、林琼、赖文   好利来科技股份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股票发行价(如 2014 年 01 月 12 日       正常履行
辉、全明哲、苏   好利来科技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月 29 日    -2017 年 9 中
毅镇             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月 11 日
                     人在好利来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黄舒婷、黄恒     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好利来科技股份总数的
明、苏朝晖、林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好 2014 年 01                正常履行
                                                                             长期有效
琼、赖文辉、全   利来科技的股份;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减持 月 29 日                中
明哲、苏毅镇     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直接或间接持有好利来科技股
                 份总数的 50%。
                     如好利来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出现
                 当日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在启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中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时,本
                 公司承诺:                                                  2014 年 9
                     1、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承诺,提出 2014 年 01 月 12 日       正常履行
好利来控股
                 稳定好利来科技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 月 29 日     -2017 年 9 中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月 11 日
                     2、本公司应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前提下,以增持股票方式稳定好利来科技股价。
                     3、如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稳定股价
                 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好利来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具体原因并向好利来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4、如果本公司未采取以上承诺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的,本公司持有的好利来科技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本公司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
               并实施完毕。
                   如好利来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股票出现
               当日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
               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在启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中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时,本
               人承诺:
                   1、本人有义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前提下,以增持公司股份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本人用于购买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本人在担
                                                                           2014 年 9
黄舒婷、黄恒   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
                                                             2014 年 01 月 12 日 正常履行
明、苏朝晖、   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累计薪酬的 20%。
                                                             月 29 日 -2017 年 9 中
林琼、全明哲   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
                                                                        月 11 日
               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2、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
               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
               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采取以上承诺稳定股价的具体措
               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
               在公司领取薪酬,直至本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
               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1、好利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若好利来科技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
               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好利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好利来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2014 年 01               正常履行
好利来控股                                                                 长期有效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月 29 日                 中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
               对于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
               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
               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公司
               将督促好利来科技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
               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好利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后,因好利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
         判断好利来科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依
         法购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已公开发售的股
         份和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好利来科
         技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实施。同时,本公司将督促好利来科技依法回购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因好利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
         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
         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
         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
         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
         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1、若本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
         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
         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
         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
         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
                                                            2014 年 01              正常履行
本公司   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                  长期有效
                                                            月 29 日                中
         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届时本公司股票
         二级市场价格。
             3、本公司同时承诺,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
         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
         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
         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
                                规定》 法释[200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执行。
                                    1、好利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
                                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郑倩龄、黄舒     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婷、黄恒明、     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
               苏朝晖、连剑     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
               生、徐强、曾招   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 2014 年 01              正常履行
                                                                                              长期有效
               文、陶家山、苏   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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