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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47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为352,332,927.1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A、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86,713,022.38元,减本年度已分配利润238,409,370.00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0,636,579.50元。

B、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提示: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承诺。该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为民 全心服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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