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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建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吴建新)本人作为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的工作中,本人充分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召开了10次会议,其中:现场参加1次,通讯方式参加9次,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之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与其他二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20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0年度高管薪酬及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提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8、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独立意见 9、关于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及组织架构的独立意见 10、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1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0年5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8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1、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1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六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0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做了如下工作: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4次会议。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分别对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9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及第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第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召开了3次会议。分别对关于审核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投资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邮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通过现场查阅资料以及电话、邮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情况,同时,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2020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4、联系方式:wjxlawyer@sina.com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建新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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