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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贵: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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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这些诉讼涉及的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和商业逻辑的合理性。

(三)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三)所述,2020年7月3日,金贵银业公司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曹永贵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

湘证调查字040、041号),因公司及曹永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决定对公司及曹永贵立案调查。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金贵银业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594.00万元。金贵银业公司本期因司法重整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经营性亏损较大,本期实现盈利主要是实施债务重组的影响,故以公司经常性税前利润绝对值159,424.04万元(税前利润扣除其他收益、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为基准,并适当降低经验百分比至1%,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594.00万元。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1.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 对于本说明一(一)所述事项,尽管在2021年4月9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将该部分预付供应商款全部对外公开拍卖,由于我们就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获取的资料仅限于合同、付款单等资料,因此我们仍然无法合理判断金贵银业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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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于本说明一(二)所述事项,由于我们就公司2019年度以来的诉讼事项获取的资料仅限于起诉书、裁定、判决书等资料,尽管公司在实施了司法重整后大部分诉讼事项已解决,因诉讼导致的营业外支出累计金额已确认,但我们仍然无法合理判断这些诉讼事项涉及的交易事项的真实性和商业逻辑的合理性。

4. 对于本说明一(三)所述事项,我们就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被立案调查的事项获取的资料仅限于调查通知书,由于该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及其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综上,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保留意见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金贵银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项目产生影响,该等错报不会触及金贵银业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金贵银业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考虑影响金额后2020年度公司盈亏性质并未发生变化。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金贵银业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407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实际控制人曹永贵金额为101,383.67万元,系曹永贵通过公司部分供应商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表明金贵银业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是无效的。金贵银业公司未对该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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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曹永贵通过金贵银业公司债务转移清偿12,000.00万元,并拟采取措施归还余款,但由于我们无法获取曹永贵本人可用于偿还占用金贵银业公司资金来源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故我们无法判断曹永贵占用资金是否能够收回以及无法确定金贵银业公司对上述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否适当。

(2) 金贵银业公司与供应商之间资金往来较大,款项可收回性下降,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将预付供应商款项在预付款项列报为61,140.53万元,在其他应收款列报为408,424.08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8,577.85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对相关供应商业务及其往来的真实性、完整性、商业逻辑的合理性和该等供应商与金贵银业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其财务报表列报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3) 由于金贵银业公司资金流动性困难,面临着较大的债务清偿风险、供应商保理业务连带清偿风险及供应商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到期支付风险等,公司在2019年发生了大量诉讼事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贵银业公司已计提与诉讼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余额为72,168.74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金贵银业公司的供应商保理业务及供应商信用证福费廷业务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商业逻辑的合理性,也无法判断因对外担保和各项债务违约等事项引发的诉讼赔偿责任以及该等事项的完整性,也无法判断金贵银业公司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2.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金贵银业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34,891.4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3,750.63万元。由于公司大额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与供应商之间大额资金的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涉及到的诉讼、赔偿事项大幅增加,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很大影响。针对上述情况,金贵银业公司拟采取司法重整、盘活现有资产、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金贵银业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金贵银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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