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 2-407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