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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金贵: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金贵 公告编号:2021-05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郴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吉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小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927,555.24254,622,988.36-9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0,017,299.40-506,501,164.428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1,512,468.89-486,497,223.4087.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5,175,577.59-137,834,307.2267.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72-0.229188.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72-0.229188.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1%不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470,454,793.283,648,844,241.63-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902,249,537.241,962,686,743.22-3.0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79,000.00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247,836.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4,005.49
合计1,495,169.49--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6,69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17.26%381,516,3720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国有法人9.50%210,000,0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20%159,063,9720
曹永贵境内自然人6.96%153,940,110153,940,110质押146,837,301
冻结153,940,110
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4%115,809,375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颐6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3.56%78,617,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境内非国有法人2.33%51,568,632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3%38,248,6860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境内非国有法人1.59%35,048,238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9%33,004,36915,156,807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381,516,372人民币普通股381,516,372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10,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10,000,00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59,063,972人民币普通股159,063,972
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115,809,375人民币普通股115,809,375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颐6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78,617,000人民币普通股78,617,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51,568,632人民币普通股51,568,63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248,686人民币普通股38,248,686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35,048,238人民币普通股35,048,23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26,050,566人民币普通股26,050,566
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24,212,512人民币普通股24,212,51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产业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本期数(期初数)上期数(期末数)同比变动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297,532,187.30556,126,583.72-46.50%主要系本期支付重组债权现金偿付款所致。
预付款项8,694,051.433,099,264.57180.52%主要系本期公司为复工复产预付水、电、气等款所致。
存货290,621,412.48197,470,001.6547.17%主要系公司3月11日生产车间陆续启动,原材料及车间在产品、半成品等结存物料较期初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81,905,149.6199,045,307.8283.66%主要系公司为复工复产购进原辅材料欠付供应商的货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11,853,672.611,313,949.45802.14%主要系子公司金和矿业预收客户货款1000万元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9,112,936.2615,549,663.53-41.39%主要系公司重组后陆续支付前期欠付的职工薪酬所致。
应交税费18,702,959.7630,907,788.17-39.49%主要系公司重组后陆续支付前期欠付的职工薪酬所致。
其他应付款279,505,656.81469,307,190.18-40.44%主要系本期陆续支付重组债权人现金偿付款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70,813.43-100.00%主要系本期偿付前期欠款所致。
营业收入1,927,555.24254,622,988.36-99.24%主要系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于3月11日复工复产,本期产品实现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420,021.10712,406,433.86-99.94%主要系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于3月11日复工复产,产品实现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相应营业成同时也大幅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531,284.221,000,470.92-46.90%主要系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造成销售费用同时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44,077,472.5221,658,064.50103.52%主要系公司实施重整并于3月11日复工复产,停工停产期间发生停工损失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9,611,166.14104,201,252.73-90.78%主要系公司实施重整,债务危机有效化解,财务状况显著改善,公司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其他收益1,479,000.006,757,200.00-78.11%主要系公司实施重整并于3月11日复工复产,获得的财政补贴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营业利润-60,033,468.89-479,740,023.4087.49%主要系本期公司重整完毕并于2021年3月11日复工复产,公司亏损主要系停工停产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停产损失和公司重组留债计提的财务费用所致。
营业外支出311,134.4627,091,799.26-98.85%主要系上期计提已判决保理业务逾期罚息所致。
净利润-60,017,299.40-506,501,164.4288.15%主要系本期公司重整完毕并于2021年3月11日复工复产,公司亏损主要系停工停产期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停产损失和公司重组留债计提的财务费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175,577.59-137,834,307.2267.22%主要系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于3月11日复工复产,本期支付的购买商品及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
幅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3,888.39100.00%主要系本期没有发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0,860,538.00138,801,835.81-20.13%主要系本期没有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687,210.90-1,626,359.804138.91%主要系公司实施重组后,银行账户陆续解冻,可用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60,478,192元变更为2,210,479,088元。2021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60,478,172元”变更为“人民币2,210,479,088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曹永贵”变更为“潘郴华”;营业期限由“200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07日”变更为“长期”。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02、2021-010、2021-022。

2、董监高换届

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扶建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2021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潘郴华先生、何克非先生、汤建先生、曹露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黄健柏先生、卫建国先生、刘兴树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2021年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雷蕾女士、宋兴文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02、2021-003、2021-010。

公司2021年于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潘郴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克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潘郴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汤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圣南先生、王德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罗吉松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袁志勇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袁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2021年于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雷蕾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2。

3、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

公司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以股抵债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4,06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15。

4、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达到1%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之控股子公司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资产管理(郴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郴州资产”)通过以股抵债获得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分别

为24,212,512股、5,809,375股,占公司总股本分别为1.10%、0.26%。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城资产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包括控股子公司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财信郴州资产占公司总股本的5.24%。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1-031。

5、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

通过公司自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了解到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2021年3月31日,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53,940,1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6%。其中累计质押的股份为共计146,837,301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95.3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4%;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计205,253,47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96%;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5,838,884,158股,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6、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及部分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

公司由于相关诉讼事项导致部分银行账号被冻结,报告期内公司获悉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郴州东城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郴州市苏仙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南大支行、交通银行郴州分行、华夏银行郴州分行的 5 个银行账户被解除冻结,全部恢复正常使用。公司及子公司被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共 55 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 19,251,507.38 元。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目前仍可通过未被冻结的少数银行账户经营收支各类业务款项,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持续。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大部分账户将解除冻结。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76、2019-080、2019-089、2019-092、2019-109、2019-144、2020-005、2020-030、2020-035、2020-091、2020-116、2020-118、2020-144、2020-155。

7、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针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回收风险的预付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44。

8、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0号)。通知书内容为: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同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证调查字041号),通知书内容为:因曹永贵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曹永贵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永贵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收到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106、2020-119、2020-141、2020-151、2020-163、2020-173、2020-194、2021-014、2021-026、2021-034。

9、公司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的通知,获悉曹永贵先生因未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股票质押购回交易,构成逾期违约,存在被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和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证券”)强制处置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风险。曹永贵先生于近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3944、《民事裁定书》(2019)粤0304民特3896,裁定准许第一创业证券、长城国瑞证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曹永贵先生名下质押的公司股票共计44,989,381股及股票孳息。由于曹永贵先生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持有的公司15,156,807股首发后限售股及其孳息,以及11,523,574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其孳息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第一创业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名下质押给申请人第一创业证券的公司6,323,988股股票及其孳息,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长城国瑞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名下质押给申请人长城国瑞证券的公司18,309,000股股票及其孳息,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2021年1月3日,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51,313,369股股票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第一创业证券竞得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33,004,369股股票,陈学赓先生竞得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18,309,000股股票,上述公司股份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28、2020-181、2021-001、2021-009、2021-016。

申请执行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曹永贵、许丽、深圳鑫贵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金和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博白县松旺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8)京中信执字 01581 号公证债权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1年2月23日,公司股东曹永贵先生由于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325,561,928.12元及利息,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曹永贵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性质:

首发后限售股)剩余质押股票共21,683,000股以清偿债务。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8日10时至2021年3月19日10时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公开拍卖,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一融颐6号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最高应价竞得曹永贵先生持有公司的21,683,000股股票。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24、2021-032。

10、公司资产拍卖

(1)存货拍卖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管理人须对拟剥离的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公司于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9日对包括铅精矿类、粗铅类、贵铅类、电铅类、含银物料类及红冰铜类等,清算评估价值为128,170.80万元的质押存货进行了四次公开拍卖,存货拍卖全部完成,成交总额为277,601,431.97元,买受人为郴州产投供应链有限公司及郴州市狮子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27、2021-029、2021-030、2021-033、2021-036、2021-038。

(2)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拍卖

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财产管理方案(草案)》2020年12月16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湘10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管理人须对拟剥离的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及对外债权进行了公开拍卖,标的1为郴州市金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账面价值为25,000,000元,评估价值14,429,645.15元,经三位竞拍人现场竞价后,郴州晟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资管”)以25,000,000元成交;标的2为对外债权,账面价值为175,000,000元,评估价值17,851,846.35元,经三位竞拍人现场竞价后,晟达资管以175,000,000元成交。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37、2021-039。

重要事项概述披露日期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子公司股权被冻结2019年09月17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11
原控股股东为“14 金贵债”提供担保2019年10月16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23
公司不动产被查封2019年11月0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46
无法如期兑付“14金贵债”的本金及利息2019年11月0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140
无法如期兑付“17金贵01”回售款及利息2019年12月12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无法如期兑付“18金贵01”回售款及利息2020年04月23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2020年04月29日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55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标的合同总金额合同履行的进度本期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铅精矿、粗铅、粗银等生产必需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及备品备件等20亿元-30亿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郴投集团供应链公司向上游供应商采购公司生产必须的原材料约1.04亿元。不适用不适用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郴华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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