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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9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曹永贵                董事长                出差                        曹永德
唐武军                独立董事              出差                        张洪民
     公司负责人曹永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占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谭啸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97,485,238.27           945,444,571.49                        16.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7,284,367.38            50,930,978.53                         -7.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34,921,982.13            49,547,261.48                        -29.52%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92,646,378.87            34,325,912.25                        461.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4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4                        -12.5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966,028,277.13         5,640,037,802.05                         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10,458,467.28         1,860,095,149.87                         2.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01,988.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16,159,250.00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236,276.43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77,512.1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36,111.95
合计                                                                               12,362,385.2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29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曹永贵           境内自然人            33.60%       76,875,338        76,875,338 质押                     70,589,623
招商致远资本投
                 国有法人               3.33%        7,623,100         7,623,100
资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益丰年
股权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5%        6,528,474         6,528,474 质押                      6,528,474
限合伙企业
上海云牛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2%        6,000,000         6,000,000 质押                      6,000,000
理有限公司
曹永德           境内自然人             2.37%        5,432,849         5,432,849 质押                      5,432,849
许丽             境内自然人             2.06%        4,714,713         4,714,713 质押                      4,714,713
张平西           境内自然人             2.00%        4,571,978         4,571,978 质押                      4,571,978
许军             境内自然人             0.94%        2,154,405         2,154,405 质押                      2,154,405
田加             境内自然人             0.87%        2,000,000
景丽莉           境内自然人             0.87%        1,994,47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乌鲁木齐益丰年股权投资管理有
                                                                       6,528,474 人民币普通股              6,528,474
限合伙企业
上海云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
田加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景丽莉                                                                 1,994,479 人民币普通股              1,994,479
周水清                                                                 1,322,687 人民币普通股              1,322,687
曹靓                                                                   1,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国
                                                                       1,090,683 人民币普通股              1,090,683
诺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划
深圳中银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82,617 人民币普通股            882,617
中海基金-浦发银行-中海天下 1
                                                                      852,800 人民币普通股            852,800
号资产管理计划
杭州金永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0,000
限合伙)
                                 1、曹永贵持有公司 33.60%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丽和曹永德为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家族成员。2、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
说明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情况
(1)预付款项比年初增加40.58%,主要是原材料采购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198.97%,主要是公司项目招拍挂土地保证金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比年初增加174.37%,主要是公司加大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4)工程物资比年初增加249.79%,主要是公司加大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比年初减少53.10%,主要是公司垫付土地征收款退回所致。
(6)预收款项比年初增加34.55%,主要是客户预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利息比年初增加125.36%,主要是公司债利息本期计提所致。
2、利润情况
(1)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148.65%,主要是因为白银价格上升,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冲回所致。
(2)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543.55%,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34.09%,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01.87%,主要是本期加大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32.67%,主要是因为上年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
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比去年同期减少116.23%,主要是因为上年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5)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比去年同期减少74%,主要是因为上年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上市后
                                    三年内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出
                                    现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即触及启动                                  报告期内未
                                                                                        2014 年 1 月
首次公开发    一、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及控股股东、2013 年 12 月                   有违反上述
                                                                                        28 日-2017
行或再融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 18 日                            承诺的事项
                                                                                        年 1 月 27 日
时所作承诺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启动                                  发生
                                    股价稳定措施,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2013 年 12 月 长期有效           报告期内未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完整的承诺                              18 日                           有违反上述
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的事项
                                                                                                发生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                                                                           报告期内未
                                                                                在锁定期满
以上股份股东:曹永贵、                                          2013 年 12 月                   有违反上述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后的 24 个月
李楚南、招商致远资本投                                          18 日                           承诺的事项
                                                                                内
资有限公司                                                                                      发生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曹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在公司上市      报告期内未
永贵及其配偶许丽、亲属
                         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让;2013 年 12 月 后 36 个月内 有违反上述
曹永德、许军、许晓梅、
                         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18 日               及锁定期满      承诺的事项
张平西、邓向阳关于股份
                         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后              发生
锁定承诺:
                         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在发行前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                     在锁定期满      报告期内未
级管理人员的汪健、陈占
                         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或转 2013 年 12 月 后两年内及            有违反上述
齐、冯元发、马水荣、刘
                         让;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18 日               申报离任 6 个 承诺的事项
承锰、何静波关于股份锁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月内            发生
定承诺:
                         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六、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                                                          在锁定期满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报告期内未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后两年内及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2013 年 12 月                       有违反上述
曹永德、汪健、张平西、                                                          申报离任 6 个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 18 日                               承诺的事项
许军、陈占齐、刘承锰、                                                          月后的 12 个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                                     发生
何静波                                                                          月内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
                         本人所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0%;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的,不影响上述
                                      所有相关承诺的效力。
                                      公司股票上市后所募集的资金将严格按
                                      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未
             七、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 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公司募投资金 2011 年 03 月                       有违反上述
                                                                                                长期有效
             贵                       不会投向本人控制的除金贵银业以外的 01 日                             承诺的事项
                                      其他企业,亦不会投向房地产及相关业                                   发生
                                      务。
                                      保证承担公司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有关职工社会保险金、住
                                      房公积金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如果公司
                                                                                                           报告期内未
                                      因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八、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                                             2011 年 03 月              有违反上述
                                      31 日的职工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问                       长期有效
             贵                                                                 01 日                      承诺的事项
                                      题而遭受损失或承担任何责任,承诺人
                                                                                                           发生
                                      保证对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公司恢复
                                      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
                                      的经济状态。
                                      本人自身不会并保证将促使其他子企业
                                      不开展对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有相同或
                                      类似业务的投入,今后不会新设或收购
                                      从事与发行人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
                                                                                                           报告期内未
                                      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在中国境
             九、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永                                       2011 年 03 月                    有违反上述
                                      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              长期有效
             贵                                                           01 日                            承诺的事项
                                      经营、发展任何与发行人业务直接竞争
                                                                                                           发生
                                      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
                                      任何活动,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
                                      关于失信补救措施的承诺:因公司、本                                   报告期内未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金贵银业 2013 年 12 月                      有违反上述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长期有效
                                     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金贵 18 日                              承诺的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
                                     银业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四、对 2015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15.00%    至                         35.00%
动幅度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
                                                                  7,045.01   至                       11,189.13
动区间(万元)
2014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88.24
(万元)
                                             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同比增加,公司营业外收入相应大幅增加,但受公司主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要产品白银价格波动影响,白银产品销售毛利率下降。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19,122,842.44                          943,384,879.5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931,820.83                             1,567,609.64
    预付款项                                           709,098,503.32                          504,416,001.5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91,175,905.72                           30,496,658.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227,258,524.88                        3,175,072,467.6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7,800,913.62                          133,001,349.07
流动资产合计                                          5,085,388,510.81                        4,787,938,966.4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59,396,315.03                        670,608,194.45
    在建工程                        110,209,988.48                         40,217,131.60
    工程物资                           1,702,383.53                          486,692.24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70,285,548.42                         70,773,515.42
    开发支出                           1,142,778.92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754,118.30                           795,252.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25,692.65                         11,595,108.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022,940.99                         57,622,940.99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0,639,766.32                        852,098,835.63
资产总计                           5,966,028,277.13                     5,640,037,802.0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59,415,394.70                        738,329,586.96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410,105,939.82                        504,409,013.30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80,500,000.00                        723,000,000.00
    应付账款                        130,790,766.39                        104,488,522.63
    预收款项                        786,638,182.35                        584,640,887.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1,130,068.1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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