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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刘利剑)

本人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0年度工作中,能够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13次董事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议审议事项相关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上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0/2/1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采购设备等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2/2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九、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20/3/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孙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4/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一、关于为牧原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6/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一、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境外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0/7/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0/9/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一、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0/10/1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一、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92020/11/2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0/1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限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五、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0/12/ 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20/12/2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审议相关事项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并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高度关注宏观政策及行业形势的最新变化,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对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管理层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召开并参加会议,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财务情况等,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制度,公正客观的发表意见,促进了审计委员会更为科学有效的决策;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 2020年多项董事会议案进行的讨论,对各议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深入分析,并就各决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了公司各战略决策的顺利进行;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与其他委员对公司薪酬体系情况进行调研,并对公司薪酬管理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等,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确保了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请联系牧原股份证券部,电话:0377-65239559以上为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审慎、勤勉、诚信、尽责的履职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参与董事会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利剑

2021 年 4月 29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项振华)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工作中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0/2/1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二、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采购设备等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2/2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同意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九、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2020/3/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孙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4/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五、关于为牧原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6/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六、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境外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0/7/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六、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七、关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0/9/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四、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20/10/1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92020/11/2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0/1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十、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限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十四、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十六、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七、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十八、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0/12/ 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六、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20/12/2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以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2、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治理水平及高质量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通讯联系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知悉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重大担保、业务发展等情况,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可能产生的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 2020 年度主要工作:定期主持或出席各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确保了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控制和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企业关注有关经营事项;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审议与指导;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选任程序提出建议,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请联系牧原股份证券部,电话:0377-65239559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自己的作用。

独立董事:项振华

2021年 4 月 29 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李宏伟)

本人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了年度内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13 次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公司 2020 年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0/2/1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三、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采购设备等贷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22020/2/2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向关联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九、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3/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孙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4/2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九、关于为牧原国际(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十一、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6/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十一、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境外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0/7/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十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新增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72020/9/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七、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82020/10/1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三、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同意
92020/11/2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2020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102020/12/8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十九、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有效期限的独立意见 二十、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十一、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二十三、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原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二十五、关于与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财务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六、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十七、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112020/12/ 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十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十二、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十三、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十四、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十五、关于调整《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同意
122020/12/29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五、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存在的经营风险,主动查找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监督、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利用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和高管进行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子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选任程序提出建议,并对其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审核并提出专门意见。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请联系牧原股份证券部,电话:0377-65239559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李宏伟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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