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牧原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其他租赁模式下的会计处理无重大变化。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

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期初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增加公司2021年初总资产67.55亿人民币,总负债67.55亿人民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