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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21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058 号
      2016 年 10 月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上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上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毛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279,942,157.11                1,115,597,871.17                        10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20,095,680.86                    910,758,958.70                       66.9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5,942,137.41                     169.16%          702,796,957.12                76.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200,844.87                   146.89%           49,991,466.34                31.23%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756,403.88                   100.80%           37,419,336.23                12.7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63,460,639.25                 4.4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33.33%                      0.11              -4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33.33%                     0.08              -6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0%                   48.15%                     4.14%                0.00%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8,991.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5,359,290.7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1,569,953.9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9,517.6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95,715.52
合计                                                                         12,572,130.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84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常州光洋控股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57%        138,833,877       138,833,877
团有限公司
程上楠           境内自然人            13.02%         61,112,260        61,112,260
武汉当代科技产
业集团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9.47%         44,441,429        33,445,829 质押                 30,787,680
公司
天津天海同步集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3%         25,978,288        25,978,288 质押                 25,970,000
团有限公司
朱雪英           境内自然人             5.35%         25,100,515        18,825,387
常州信德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7%         13,027,784        13,027,784
限公司
吕超             境内自然人             2.38%         11,194,783        11,194,783 质押                 10,000,000
苏州德睿亨风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1%         10,386,040         9,896,040
业投资有限公司
程上柏           境内自然人             2.10%          9,876,780         7,407,585
天津金镒泰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1%          2,863,191         2,863,191
业(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
                                                                        10,995,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995,600
公司
朱雪英                                                                   6,275,128 人民币普通股          6,275,128
程上柏                                                                   2,469,195 人民币普通股          2,469,19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07,440 人民币普通股          1,507,440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文洪                                                                   535,400 人民币普通股           535,400
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0,000
孙竞                                                                   343,400 人民币普通股           343,400
陈基良                                                                 336,800 人民币普通股           336,800
吴锦荣                                                                 336,200 人民币普通股           336,200
钟国豪                                                                 2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就本公司所知晓的范围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程上楠与程上柏为兄弟关系,并持有
说明                             控股股东光洋控股 90%的股权及信德投资 63.7%的股权。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无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科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幅度              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             304,983,501.90   205,845,189.51   48.16%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预付账款             119,375,085.96   16,007,997.87    645.72%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其他应收款           9,336,486.72     2,226,635.47     319.31%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存货                 285,790,183.14   131,712,236.66   116.98%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固定资产             797,060,668.58   304,539,517.43   161.73%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在建工程             83,243,297.00    61,940,164.13    34.39%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短期借款             231,000,000.00   46,000,000.00    402.17%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应付票据             28,603,000.00    19,635,000.00    45.67%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应付账款             185,080,341.39   78,841,055.79    134.75%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28,730,334.08    16,624,745.92    72.82%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其他应付款           8,659,015.77     3,023,297.65     183.43%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113,861,393.21   2,235,921.17     4992.37%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负债
         科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情况说明
营业收入             702,796,957.12   397,375,525.91   76.86%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销售费用             28,485,814.16    16,910,531.80    68.45%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管理费用             101,509,981.26   62,963,033.60    61.22%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财务费用             13,543,850.18    -813,669.13      1764.54%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净利润               49,705,776.45    38,095,122.88    30.48%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科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情况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0,603,924.11   15,848,922.50    -230.00%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7,512,673.91   15,701,136.84    -275.23%     主要是合并天海同步所致
增加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1、天津天海
                                                           同步集团有
                                                           限公司通过
                                                           本次重组获
                                                           得的光洋股
                                                           份的新增股
                                                           份,自该等新
                                                           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
                                                           月内将不以
                                                           任何方式进
                                                           行转让。2、
                                                           上述锁定期
                                                           满后,天海集
                                                           团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的
                                                           光洋股份的
                                                           新增股份将
                                 天津天海同                按照下述安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12 月 2020 年 5 月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步集团有限                排分期解锁,                                 正常履行中
                                              诺                           07 日         23 日
                                 公司                      未解禁的新
                                                           增股份不得
                                                           转让:(1)第
                                                           一期: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12 个
                                                           月且(i)天海同
                                                           步 2015 年度
                                                           审计报告已
                                                           经出具;(ii)
                                                           根据负责光
                                                           洋股份年度
                                                           审计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
                                                           告,天海同步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在本次交易
完成当年实
现净利润不
低于其当年
按照《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
承诺的净利
润(以下简称
“承诺净利
润”)。本次解
禁的新增股
份数量不超
过天海集团
所取得的光
洋股份新增
股份总数的
25%。(2)第
二期:自新增
股份上市之
日起满 24 个
月且(i)天海同
步 2016 年度
审计报告已
经出具;(ii)
根据负责光
洋股份年度
审计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
告,天海同步
2015 年、2016
年累计实现
净利润不低
于其上述两
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本次
解禁的新增
股份数量不
超过天海集
团所取得的
光洋股份新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增股份总数
的 25%。(3)
第三期:自新
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i)天海
同步 2017 年
度审计报告
已经出具;(ii)
根据负责光
洋股份年度
审计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
告,天海同步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累
计实现净利
润不低于其
上述三年累
计承诺净利
润;(iii)负责
光洋股份年
度审计的具
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已经
完成对天海
同步 2017 年
减值测试并
出具减值测
试报告。本次
解禁的新增
股份数量不
超过天海集
团所取得的
光洋股份新
增股份总数
的 25%。(4)
自新增股份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上市之日起
                           满 48 个月,
                           天海集团可
                           以解禁所持
                           有的剩余光
                           洋股份的新
                           增股份。若上
                           述各次解禁
                           条件未满足,
                           天海集团将
                           按照《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
                           的约定对光
                           洋股份进行
                           补偿后予以
                           解禁。如天海
                           集团按照《盈
                           利预测补偿
                           协议》的约定
                           进行补偿后
                           计算所得的
                           解禁股份数
                           小于零,则该
                           次解禁不进
                           行。(5)天海
                           集团由于光
                           洋股份送红
                           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持
                           的光洋股份
                           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承诺。
                           1、吕超、薛
                           桂凤通过本
                           次重组获得
                           的光洋股份
                           的新增股份,
              股份限售承   自该等新增      2014 年 12 月 2020 年 5 月
吕超;薛桂凤                                                             正常履行中
              诺           股份上市之      07 日         23 日
                           日起 12 个月
                           内将不以任
                           何方式进行
                           转让。2、上
                           述锁定期满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后,吕超、薛
桂凤通过本
次重组获得
的光洋股份
的新增股份
将按照下述
安排分期解
锁,未解禁的
新增股份不
得转让:(1)
第一期:自新
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 12
个月且(i)天海
同步 2015 年
度审计报告
已经出具;(ii)
根据负责光
洋股份年度
审计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
告,天海同步
在本次交易
完成当年实
现净利润不
低于其当年
按照《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
承诺的净利
润(以下简称
“承诺净利
润”)。本次解
禁的新增股
份数量不超
过吕超、薛桂
凤所取得的
光洋股份新
增股份总数
的 25%。(2)
第二期:自新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满 24
个月且(i)天海
同步 2016 年
度审计报告
已经出具;(ii)
根据负责光
洋股份年度
审计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
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
专项审核报
告,天海同步
2015 年、2016
年累计实现
净利润不低
于其上述两
年累计承诺
净利润。本次
解禁的新增
股份数量不
超过吕超、薛
桂凤所取得
的光洋股份
新增股份总
数的 25%。
(3)第三期:
自新增股份
上市之日起
满 36 个月且
(i)天海同步
2017 年度审
计报告已经
出具;(ii)根据
负责光洋股
份年度审计
的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专项
审核报告,天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海同步 2015
年、2016 年、
2017 年累计
实现净利润
不低于其上
述三年累计
承诺净利润;
(iii)负责光洋
股份年度审
计的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
所已经完成
对天海同步
2017 年减值
测试并出具
减值测试报
告。本次解禁
的新增股份
数量不超过
吕超、薛桂凤
所取得的光
洋股份新增
股份总数的
25%。(4)自
新增股份上
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吕
超、薛桂凤可
以解禁所持
有的剩余光
洋股份的新
增股份。若上
述各次解禁
条件未满足,
吕超、薛桂凤
将按照《盈利
预测补偿协
议》的约定对
光洋股份进
行补偿后予
以解禁。如吕
超、薛桂凤按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照《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的
                          约定进行补
                          偿后计算所
                          得的解禁股
                          份数小于零,
                          则该次解禁
                          不进行。(5)
                          如果吕超、薛
                          桂凤未来担
                          任光洋股份
                          的董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
                          的,吕超、薛
                          桂凤减持股
                          份还需遵守
                          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关于
                          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
                          份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其
                          他规定。(6)
                          吕超、薛桂凤
                          由于光洋股
                          份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光
                          洋股份股份,
                          亦应遵守上
                          述承诺。
                          1、本公司通
                          过本次交易
                          获得的光洋
                          股份的新增
武汉当代科                股份,自该等
技产业集团   股份限售承   股份上市之      2014 年 12 月 2019 年 5 月
                                                                       正常履行中
股份有限公   诺           日起 36 个月 07 日            23 日
司                        内将不以任
                          何方式进行
                          转让。2、上
                          述新增股份
                          发行完毕后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至上述锁定
                          期届满之日
                          止,当代集团
                          由于光洋股
                          份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光
                          洋股份股份,
                          亦应遵守上
                          述承诺。3、
                          上述锁定期
                          满后,当代集
                          团持有的新
                          增股份将按
                          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交所
                          有关规定进
                          行转让。
                          1、通过本次
                          收购获得的
                          光洋股份的
                          新增股份,自
                          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
                          以任何方式
                          进行转让。2、
天津金镒泰                上述股份发
股权投资基                行结束后至
金合伙企业                上述锁定期
(有限合伙) 股份限售承   届满之日止, 2014 年 12 月 2017 年 5 月
                                                                    正常履行中
营口国发高     诺         由于光洋股     07 日       23 日
技术投资有                份送红股、转
限公司;王永;              增股本等原
王建利                    因增持的光
                          洋股份股份,
                          亦应遵守上
                          述承诺。3、
                          上述锁定期
                          满后,天津金
                          镒泰、营口国
                          发、王永及王
                          建利持有的
                          新增股份将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交
                            所有关规定
                            进行转让。
                            1、本人通过
                            本次收购获
                            得的光洋股
                            份的新增股
                            份中对应本
                            人持有天海
                            同步股份时
                            间截至天海
                            同步 100%股
                            权交割日时
                            超过 12 个月
                            的部分,自新
                            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12 个
                            月内将不以
                            任何方式进
张学泽;吕元                 行转让;对应
               股份限售承                  2014 年 12 月 2017 年 5 月
永;吕源江;窦                本人持有的                                  正常履行中
               诺                          07 日         23 日
红民;刘玉明                 天海同步股
                            份时间截至
                            天海同步
                            100%交割日
                            不足 12 个月
                            的部分,自新
                            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
                            让。2、本人
                            由于光洋股
                            份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原
                            因增持的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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