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定了完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该事项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独立董事:逯东、曹麒麟、唐英凯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