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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宁先生、文春林先生、张颖先生的通知,王宁先生、文春林先生、张颖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增持前持有股份增持时间增持数量(股)增持均价(元)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王宁副总经理002021-1-856,7006.1556,7000.0042%
文春林副总经理002021-1-880,0006.1480,0000.0059%
张颖副总经理、董事002021-1-840,0006.0940,0000.0029%
合计00--176,700--176,7000.013%

二、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方式、目的

1、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3、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长期投资价值及公司战略规划的认可,同时为形成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统一,提升投资者信心,从而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敏感期买卖等禁止性行为,不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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