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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程:关于与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5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期货”)开立期货账户,依据合同条款,国联期货将向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公司预计全年产生关联服务费用不超过7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为促进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展开,公司拟与国联期货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公司与国联期货同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联期货为公司关联法人,此次交易为关联交易。公司在国联期货开立期货账户,依据合同条款,国联期货将向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公司预计全年产生关联服务费用不超过70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3、法定代表人:秦顺达

4、注册资本:45000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079240319

6、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7、成立时间:1993年4月30日

8、经营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度,经审计国联期货总资产为405,700万元、净资产为76,812万元、营业收入为15,509万元、净利润为2,561万元;2021年一季度总资产为437,713万元、净资产为77,599万元、营业收入为3,732万元、净利润为730万元。

(三)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国联期货同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联期货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期货经纪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委托国联期货按照公司指令为公司进行期货交易。国联期货接受公司委托,按照公司交易指令为公司进行期货交易。

2、国联期货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代管公司交存的保证金。公司可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的网站查询国联期货的期货保证金账户。

3、公司交存的保证金属于公司所有,除下列可划转的情形外,不得挪用公司保证金:

(1)依照公司的指示支付可用资金;

(2)为公司交存保证金;

(3)为公司交存权利金;

(4)为公司支付交割货款或者公司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金;

(5)公司应当支付的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

(6)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书面,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交易指令,交易指令应当明确、全面。公司下达的交易指令类型应当符合各期货交易所及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5、公司应当向国联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期货合约交易、交割和期权合约交易、行权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联期货签订《期货经纪合同》,进而开展商品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不含本次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公司与国联期货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与国联期货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与国联期货签订《期货经纪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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