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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6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记票。

二、会议通知及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2、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延邦先生

6、表决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3,857,5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20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3,533,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17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2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025,2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2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7,701,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23,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1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

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683,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8%;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51,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64%;反对17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情况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行职务情况向大会进行了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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