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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说明 | 1-2 | |
二、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3 | |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
关于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CAC证专字[2021]0189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智能”)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远大智能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公司及合并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2日签发了CAC证审字[2021]01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证监会公告【2017】16号修改)的要求,远大智能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远大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远大智能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远大智能实施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2020年度远大智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远大智能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
本专项说明作为远大智能2020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附件: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 天津 | 2021年4月22日 |
编制单位: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总计7,717.85 591.88 746.39 7,563.33 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注: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将2019年度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应付未付业绩补偿38,925,736.59元兑现方变更为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补偿由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代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履行业绩承诺。 | ||||||||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